[請益] 起訴中可以在調查其他犯罪事實嗎?

看板LAW作者 (竹夢)時間9年前 (2014/08/21 15:51),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於刑事案件中,地檢署已經起訴而轉移到地方法院審理, 在審理期間,如果我有認為被告在這件事情還有其他犯罪事實, 可以在具狀向公訴檢察官檢舉嗎? 因為一件土地問題被告係因為偽造文書而被起訴,但在審理過程中 我發現被告的行為還不只偽造文書罪,還有觸犯其他刑罰。 1.我應該是具狀向目前承辦的公訴檢察官聲請調查,還是去地檢署重新告訴一次? 2.被告偽造文書,我認為被告要賠償我的損失,但因為被告偽造文書是不成, 我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被告要賠償我?可以列因案件而無法工作的損失、精神損失? 3.因為之前在地檢署都是偵查不公開,所以根本都不知道檢查觀察到什麼證據, 一度還以為被吃案了。現在已經起訴被告了,這樣我有權利可以看檢察官調查到的資料 有哪些嗎? 因為我認為被告偽造文書的目的應該不只有表面上的目的。 以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32.2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8607461.A.831.html

08/21 16:31, , 1F
你的損失要提民事訴訟,檢察官不負責你損失求償
08/21 16:31, 1F

08/21 16:34, , 2F
1.跟承辦股講即可,因為可能有單一性
08/21 16:34, 2F

08/21 16:34, , 3F
3.你只能委任律師去看,自己不能看
08/21 16:34, 3F

08/21 17:01, , 4F
找律師協助。
08/21 17:01, 4F

08/21 18:13, , 5F
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通知書上寫的?
08/21 18:13, 5F
文章代碼(AID): #1JzQJbWn (LAW)
文章代碼(AID): #1JzQJbW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