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瑞哥揚言要告我的信件

看板LAW作者 (微笑情人)時間9年前 (2014/07/04 03:27), 9年前編輯推噓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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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l624 (風)》之銘言: : 標題: 台瑞哥揚言要告我的信件 : 時間: Fri Jul 4 01:18:33 2014 : : 以下是信件內容 : =================================================== : :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 標題 Re: 台瑞在國考版對本人的言論 : 時間 Tue Jan 3 01:10:47 2012 : ─────────────────────────────────────── : : ※ 引述《nel624 (風)》之銘言: : : 標題: Re: 台瑞在國考版對本人的言論 : : 時間: Mon Jan 2 23:55:50 2012 : : : : ※ 引述《smilelover (微笑情人)》之銘言: : : : 推 nel624:光看Smile裝死不澄清,就該知道這個人品行卑劣 說的真好 : : : 台瑞在PTT國考版的言論已觸犯刑法 本人將對你提告 : : : 如果你PO文公開道歉 我會考慮不提告 請勿自誤 : : : 那篇文章我會對好幾個人提告的 你放心好了 不是只針對你 : : : 或許你們可以結伴來應訊 : : : : : : 無聊 : : 等你讀通刑法 : : 再來跟我討論刑法吧 : : 不過 : : 你懂什麼是刑法的構成要件嗎?? : : 你了解誣告罪的構成要件為何嗎?? : : 歡迎為人師表的你來和我討論刑法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 From: 180.218.131.139 : 給過你機會了 六個月內 我會去提告的 法院見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41.155.152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52.18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07917.A.BC9.html : 推 Redwing13:相較之下,另一個S的私信比較好笑。詳參violation 07/04 01:26 : 推 chickengoge:鍵盤提告無誤 07/04 01:27 : 推 belmontc:所以六個月都過了 結果他沒去提告? 這..... 07/04 01:51 : → nel624:是啊 等了二年半了 本來很期待看到他如果知道我是律師時 07/04 01:55 : → nel624:的表情 可惜無綠得見啊 07/04 01:55 無綠哥 你可以再罵一次阿 這樣我就能去提告了 想看我的表情 簡單啦XD 這篇千萬不要像國考板一樣又自刪嘿 讓大家看清楚你的為人 ^_< "推 nel624:光看Smile裝死不澄清,就該知道這個人品行卑劣 說的真好" 這裡是法律板 來談談法律 自稱律師的nel624 你來說說 什麼叫做"刑法的構成要件"? 呵呵 另外是否會成立 應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還是nel624你說了算? 你別說笑了XDD 後來是因為家人說 不要理你 所以才沒去提告 如果這麼想見我 歡迎 無綠哥再罵一次 再來 這句"你了解誣告罪的構成要件為何嗎??" 應該就可以知道你當時的法律常識是..... 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3.1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15638.A.4B4.html ※ 編輯: smilelover (111.252.3.129), 07/04/2014 03:32:11

07/04 07:58, , 1F
當年也嗆要告 現在又嗆要告 鍵盤逞強不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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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8:06, , 2F
告了又有人要說浪費資源#$%^*i(o)_+這個世界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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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9:01, , 3F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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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21, , 4F
請問台瑞哥 你希望如何被罵??你認為可以罵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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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6:36, , 5F
所以兩多過去了還是不知道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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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7:52, , 6F
現在 [Redwin自稱律師案已成為本版今年度有用的實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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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3:49, , 7F
那以後大家改自稱大師,法學大師~~不犯法吧~~
08/06 13:49, 7F
文章代碼(AID): #1JjQwMIq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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