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瑞哥揚言要告我的信件

看板LAW作者 (風)時間11年前 (2014/07/04 01:1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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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信件內容 ===================================================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標題 Re: 台瑞在國考版對本人的言論 時間 Tue Jan 3 01:10:47 2012 ─────────────────────────────────────── ※ 引述《nel624 (風)》之銘言: : 標題: Re: 台瑞在國考版對本人的言論 : 時間: Mon Jan 2 23:55:50 2012 : : ※ 引述《smilelover (微笑情人)》之銘言: : : 推 nel624:光看Smile裝死不澄清,就該知道這個人品行卑劣 說的真好 : : 台瑞在PTT國考版的言論已觸犯刑法 本人將對你提告 : : 如果你PO文公開道歉 我會考慮不提告 請勿自誤 : : 那篇文章我會對好幾個人提告的 你放心好了 不是只針對你 : : 或許你們可以結伴來應訊 : : : 無聊 : 等你讀通刑法 : 再來跟我討論刑法吧 : 不過 : 你懂什麼是刑法的構成要件嗎?? : 你了解誣告罪的構成要件為何嗎?? : 歡迎為人師表的你來和我討論刑法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80.218.131.139 給過你機會了 六個月內 我會去提告的 法院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55.152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52.18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07917.A.BC9.html

07/04 01:26, , 1F
相較之下,另一個S的私信比較好笑。詳參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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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27, , 2F
鍵盤提告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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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51, , 3F
所以六個月都過了 結果他沒去提告?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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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55, , 4F
是啊 等了二年半了 本來很期待看到他如果知道我是律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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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1:55, , 5F
的表情 可惜無綠得見啊
07/04 01:55, 5F
文章代碼(AID): #1JjP1jl9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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