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公款被偷走的話?

看板LAW作者 (shiou)時間10年前 (2013/09/04 15:10), 編輯推噓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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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loser (不良豬)》之銘言: : ※ 引述《shiou2000 (shiou)》之銘言: : 這要分兩部份 : 站長要告的話 是業務侵占罪沒有問題 : 應該是你站長要求賠償 : 警察才會說那是民事問題 : 要告警察也受理了 沒有吃案問題 : 要討錢可不是警察處理 所以警察才會被罵態度不積極.... : 台灣警察還要兼討債公司= = 我一直強調的是處理態度的積極度........ : 和解當然是自己協調 : 警察不管 我就是不清楚到底警方可以幫助我門道什麼程度才來這題問阿.....= = : 所以 警察都依規移送法院了 : 何來吃案問題??? 我從頭到尾沒說警方吃案........ : 再來 發破案件本來就可以不用開三聯單也沒錯 我不清楚3聯單是什麼...是版友有講到才問這有什麼分別 : 要拿回錢請走民事庭 不是怪警察 我也沒怪警察沒抓他阿.......我是請問有何種辦法制裁他..... : : 他這種混蛋就應該受點懲罰... : : 可是現在感覺就是拿他沒轍...動手揍他又擔心被告傷害..... : : 而且錢還是拿不回來= =" : : 這個人真的很混蛋.....到哪工作偷到哪....(偷聽警察對話聽到的) : : 孩子也丟給媽媽養....還會回家偷東西....他媽連學費都付不出來了...還要靠鄰居救濟 : : (有去找他媽媽談過....) : : 靠.....如果你偷錢去付學費我也認了..... 最後....我是顧白天的站務.......也不是工讀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50.170

09/04 15:21, , 1F
指名嫌犯的按件原則上不給三聯單 除非你堅持要
09/04 15:21, 1F

09/04 15:46, , 2F
都往上走了警察還能干涉啥? 干涉了才有問題, 至於業務制
09/04 15:46, 2F

09/04 15:48, , 3F
,這類事物都是這樣處理,試想,全警局都知道個資才恐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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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44, , 4F
反正不懂就先罵警察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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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47, , 5F
警察國家養的,負責抓觸犯刑法的公務員,不是私人討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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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47, , 6F
欠錢還錢那都是民事,除非很幸運的贓款一毛都沒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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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48, , 7F
那還有機會靠檢察官發還贓物,不然就只能走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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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48, , 8F
民事部分,當檢察官起訴後,再去走附帶民事訴訟,免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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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8:20, , 9F
我覺得是首篇推文有誤導之嫌
09/04 18:20, 9F
我真的是不懂上面在噓什麼.....你們真的有看完我的全文嗎.... 我除了嫌棄警方感覺態度不積極外.... 還有下面說業務那方面的事... (這我倒是沒想太多,個資問題等等..我疏忽了) 我並沒有一直說警方哪裡糟糕.....我更沒有說吃案有的沒的.... 我一直在意的是還有哪種方法制裁那傢伙..... 還有我就是沒法律知識...所以才上來提問再和警方所述說的狀況做比對阿!!! 怎麼搞的現在我狂幹警察似的......我真的不懂也= = 我哪裡狂幹警方了?? 本來是想來這詢問點意見,現在搞得我是壞人似的....這哪招? 第一次在這版發文,並不是很清楚這版的狀況 ※ 編輯: shiou2000 來自: 118.165.213.117 (09/04 19:25)

09/04 19:53, , 10F
我也不懂這篇跟前幾篇在噓什麼,不管是竊盜或是業務侵占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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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告訴乃論,警察知悉有犯罪情形後應該要主動介入調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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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提及警察既然跟被害人說這是民事案件,叫他找犯罪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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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今天的重點是不管民事有沒有和解刑事的部分都一定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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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3, , 14F
也許講吃案有點太重了,但便宜行事難道沒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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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1:38, , 15F
我是覺得,沒有法律知識不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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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1:39, , 16F
但感覺你連點功課都沒做要怎麼用術語跟你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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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1:40, , 17F
第一篇在問三聯單是什麼,到現在還在問三聯單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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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4, , 18F
給VBboy,哪來的便宜行事?此按照原PO的講法都進法院或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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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5, , 19F
察署了不是?警方可以便宜行事啥?國家許可的權限就這點大
09/05 08:55, 19F

09/05 13:26, , 20F
推sindyevil TheMidnight
09/05 13:26, 20F

09/06 00:59, , 21F
我指的是警察一開始的做為,為什麼不一開始就直接以刑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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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59, , 22F
,而是叫被害人先去找嫌犯和解,搞到最後好像是被害人自己沒
09/06 00:59, 22F

09/06 00:59, , 23F
辦法處理警察才願意幫忙
09/06 00:59, 23F
好吧~~反正現在結論也是要等法院通知,也感激給予資訊的各位, 雖然最後感覺大家重點都放在警察上面,不過我覺得那現在已不是重點了 我也不希望有筆戰的問題出現~這次的提問就此告一段落吧 或許是我的文章讓人會錯意,那不好意思 但我真正在意的是制裁那渾蛋的辦法跟我能得到幫助為何 ※ 編輯: shiou2000 來自: 1.162.189.56 (09/06 07:24)

11/07 05:40, , 24F
民事部分,當檢察官起訴 https://muxiv.com
11/07 05:40, 24F
文章代碼(AID): #1I9jpRR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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