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考題] 行政法觀念一問

看板LAW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3/05/29 1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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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HfO9b0R ] 作者: care123 (=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考題] 行政法觀念一問 時間: Wed May 29 12:21:54 2013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 http://ppt.cc/pMC~ 大意是有學生作弊考上XX大學 我想問的是,萬一作弊生因作弊考上大學,不是擠掉一個人的名額嗎? 假設落榜第一名的人,有介意,是否能走法律途徑呢? 錄取學生和授予學位,應該都是行政處分八? 那被擠掉的人是否能有以下作為: 1.依行政程序法113條『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 有正當理由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時,處分機關應確認其為有效或無效。』 要求學校錄取行為是無效的? 2.或直接訴願 行政訴訟呢 (PS.假設沒有時效的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6.1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re123 (114.25.6.124), 時間: 05/29/2013 12:27:40
文章代碼(AID): #1HfOEzkU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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