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行政法觀念一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3/05/29 12:21), 編輯推噓2(2022)
留言2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 http://ppt.cc/pMC~ 大意是有學生作弊考上XX大學 我想問的是,萬一作弊生因作弊考上大學,不是擠掉一個人的名額嗎? 假設落榜第一名的人,有介意,是否能走法律途徑呢? 錄取學生和授予學位,應該都是行政處分八? 那被擠掉的人是否能有以下作為: 1.依行政程序法113條『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 有正當理由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時,處分機關應確認其為有效或無效。』 要求學校錄取行為是無效的? 2.或直接訴願 行政訴訟呢 (PS.假設沒有時效的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6.124 care123:轉錄至看板 LAW 05/2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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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起再考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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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13, , 2F
你要向哪個單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
05/29 14:13, 2F
新聞是說是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但是這個中心是財團法人,應該是屬於授委託行使 公權力八,所以是對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可能是教育部)。訴訟是以測驗中心為被告。 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05/29 14:13, , 3F
快是要舉證自己是候補第一順位就很難吧...這麼大型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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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14, , 4F
同分得又這麼多...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05/29 14:14, 4F
這我不清楚這個考試成績單上分數,排名是怎樣呈現的, 如果像高普考有排名就很容易知道是不是第一落榜順位,感覺技術上是可以辦到的。 ※ 編輯: care123 來自: 114.25.6.124 (05/29 14:27)

05/29 14:22, , 5F
樓上最後講的那兩句,我好像有聽過哪個老師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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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59, , 6F
成績單當下出來後你也無法知道說誰有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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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08, , 7F
分數的錄取標準也是無法認定,每年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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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09, , 8F
有可能去年最低分62,今年變61分就錄取,所以真的很難舉證
05/29 15:09, 8F

05/29 15:14, , 9F
縱使肯認係利害關係人,也沒逾期,可提訴願、撤銷+課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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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15, , 10F
實體上有何權利要求遞補? 選罷法有74II明文,考試呢?
05/29 15:15, 10F
所以大大的意思是,要有法規有說,可以備取遞補才可以提起訴願嗎? 我有找到相關的法規不知道算不算?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第七條中有提到『正取生報到後,如遇缺額,得於各校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前, 以備取生遞補至原核定招生名額數;其遞補期限不得逾各校入學年度當學期 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 如果真的打撤銷訴訟且贏了,是否撤銷這個錄取處分後,就能依規定補上去。 當然這都是假設沒有時間跟知道名次的狀態下啦。

05/29 15:21, , 11F
其實考試法也沒說到遞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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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re123 來自: 114.25.6.124 (05/29 15:43)

05/29 15:48, , 12F
像這種實務上還是滿難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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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05, , 13F
1.程序 2.實體 是兩回事。 1.可能可提救濟 2.要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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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06, , 14F
現在大學招生有列備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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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08, , 15F
這我就不清楚了~畢竟升學考試改來改去,跟以前差很多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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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11, , 16F
不過我去高中指考的版看一下,是有一些文章在討論備取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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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11, , 17F
少名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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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也不用想那麼多,理論上雖然有可能做的到,但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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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17, , 19F
上很難做的到,原則上來說考試不會去考這種實務上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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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18, , 20F
嗯.也是啦,反正只要大概知道理論上可以怎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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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18, , 21F
感謝各位解答
05/29 16:18, 21F

05/29 16:19, , 22F
的題目,光是負舉證責任在你身上,你要如何去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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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06, , 23F
回樓上 那句話來自兩個老師 許靖 于亮 不過許師比較常說
05/29 17:06, 23F

10/11 22:53, , 24F
1.程序 2.實體 是 https://daxiv.com
10/11 22:53, 24F
文章代碼(AID): #1HfO9b0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