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繼承財產權以及扶養義務

看板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2年前 (2013/05/15 19:27),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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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bility ()》之銘言: : 我是醫院的工作人員, : 最近病房有一個個案,因為對於協助上有些疑問想請教。 : (有些字詞若使用的不正確請不要太介意,如果可以順便指正也很感謝) : 個案70多歲,無婚姻及子女, : 近十幾年來皆由侄子照顧(侄子是個案同母異父哥哥的養子), : 最近因個案的精神狀況不穩定就醫後住院治療,未來可能會往機構安置。 : 但侄子現在表示自己與個案的親屬關係很遠, : 而且之後個案的財產會由外甥來繼承(不知道哪裡來的消息!?), 姪子:自己兄弟的小孩 外甥:自己姊妹的小孩 繼承順序 民法1138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包含了半血緣(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 四、祖父母。 換言之,然非第一順位無代位繼承情形, so 請先確認 外甥跟姪子的尊親屬是否在世 (換言之,是否有第三順位存在) : 也覺得個案和外甥的親屬較近(外甥是個案同父同母妹妹的孩子), : 應該要由個案的外甥出面處理。 因本案姪子是 養子,而收養關係是可以終止的. 換言之若姪子的養父母過世,養子女是可以自行申請終止收養(民法1080-1) : 中間曾經和侄子討論過也許協助個案申請輔助宣告, : 若個案真要至機構居住時,可以使用個案的財產來支付所需費用, : 但侄子表示已和外甥討論過,外甥不願意共同討論(進行家庭會議), : 所以侄子現在也不想管。 : 想請問 : 1.親屬關係方面,外甥跟侄子的親等真的有不一樣? : 2.若是欲申請輔助宣告中,有家屬不願意進行家庭會議,該如何處理? : 3.若照目前狀況,外甥與侄子兩人具有個案的財產繼承權嗎?兩人繼承權有差異嗎? : 4.可不可以通報社會局說親屬遺棄呢? 無撫養義務,應就沒有所謂遺棄........ ^_^ 所以若姪子是純粹由個案兄弟姐妹收養而形成的血緣關係, 姪子可以放大絕結束收養關係, 但個案外甥可不行. : 煩請解惑 個人覺得,姪子照顧十幾年,大概也累了......想要離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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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你的回應。其實本案中的哥哥和妹妹(手足)都還在
05/15 20:13, 1F

05/15 20:14, , 2F
哥哥高齡9X,妹妹好像有重大疾患,所以沒有請他們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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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0:15, , 3F
所以如果目前想要找家屬出面的話,是以手足為第一優先囉?
05/15 20:15, 3F

05/15 20:16, , 4F
不過老實說,我覺得所得利益多寡的想法是大於疲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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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1:08, , 5F
直接找社會局。原文有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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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1:08, , 6F
原文的推文裡有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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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41, , 7F
個案的哥哥妹妹都還在,假使個案往生時仍存在,財產就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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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妹妹繼承,那麼將來有機會讓姪子外甥繼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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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1:06, , 9F
那他們繼承的是他們爸媽的遺產,不是直接說他們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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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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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5:21, , 11F
不過老實說,我覺得所得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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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at4LBz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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