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妻分別財產制

看板LAW作者 (有此一說)時間13年前 (2012/12/04 1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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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nacat (die Katze)》之銘言: : 最近要結婚了,因為我跟未婚夫的工作都是屬於被告高風險的行業 : 想於婚後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 想請教版友兩個問題: : 1. 如果日後其中一方真的被求償高額賠償金,我希望達到的目的是另一方持有之財產 : 仍然足夠供應一家所需,並且可以在不離婚的前提下使債務不至於延伸到其他家庭 : 成員,請問分別財產制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嗎? 原則上可以 : 2. 如果需要辦理分別財產制,目前查到需要的是雙方財產清冊,還有結婚證明,請問 : 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明或是證人呢?需要請律師嗎? : 先謝過各位版友了~ 還要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夫妻要共同去辦理,不需要證人,如果夫妻無法共同去辦理可以委任代理人。 有閒就自己多跑法院訴訟輔導科,有錢就請個律師幫你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58.32
文章代碼(AID): #1GlMLS4B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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