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分別財產制
最近要結婚了,因為我跟未婚夫的工作都是屬於被告高風險的行業
想於婚後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想請教版友兩個問題:
1. 如果日後其中一方真的被求償高額賠償金,我希望達到的目的是另一方持有之財產
仍然足夠供應一家所需,並且可以在不離婚的前提下使債務不至於延伸到其他家庭
成員,請問分別財產制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嗎?
2. 如果需要辦理分別財產制,目前查到需要的是雙方財產清冊,還有結婚證明,請問
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明或是證人呢?需要請律師嗎?
先謝過各位版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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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1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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