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競業禁止條款
※ 引述《sunandy (歷經滄桑的孤獨感~)》之銘言:
: 公司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2年,有補償金
: 但是離職時,需將補償金歸還,但禁止去同業上班
: 想請問補償金歸還後,此契約是否仍存在
: 謝謝
: 補充一下,當初公司將一式兩份的契約收走
: 我是否有權利在離職時將其中一份拿回來
: 請大大幫忙建議有什麼法律可要求拿回其中一份?
: 否則公司絕對會用盡任何方式或恐嚇不給其中一份
這邊又來佔用版面詢問了,抱歉
現在最新狀況是 公司不給影印,理由是這份資料不外流
且要借來看也用一些理由推拖+拖時間
所以目前還是回到原點:只在簽約時看過法條,但印象有點糢糊
目前只知道離職時要歸還此金額,但兩年內仍不得去相關上中下游公司
甚至連公司原料供應商也不得就職
所以這邊要拜託大大幫忙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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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andy的心情故事小窩~* http://www.wretch.cc/blog/sun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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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42.77
推
05/31 00:3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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