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勞資糾紛

看板LAW作者 (有遺憾,也不要有後悔)時間12年前 (2012/04/10 15:13),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最近聽到一個案件,所以上來想討論一下,事件如下: A(四十歲)在甲公司 工作十年,甲公司與A協商後,A轉任至關係廠商乙公司工作 工作三年後,A發現乙公司並未幫A保勞保及健保,A至勞保局詢問過,勞保無法溯及既往 故無法補繳而只能從現在開始繳,向後生效,因此,A該如何主張其權利及向誰主張? PS.重點似乎在A日後若要退休時,按舊勞退制,就少了這三年的基數 個人想法是: 1.A向乙公司主張按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數計算少掉的三年之基數,然後再乘於過去三年薪資 的平均數為其應得的利益 2.乙公司就主張過去三年應繳而未繳的勞保費 以上, 謝謝 -- 愛抱著棉被縮成一團睡 醒來時棉被沾了一點溼 分不清是現實還是夢境 是你的淚水或我的口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6.168

04/10 16:06, , 1F
勞保費又不是繳給乙的 乙無法主張
04/10 16:06, 1F

04/11 04:08, , 2F
對於法院而言,損害尚未實現,這點很難搞.
04/11 04:08, 2F

04/13 00:16, , 3F
你的想法有人去實踐了,100勞上易18、100勞上易145
04/13 00:16, 3F

04/13 00:17, , 4F
兩者都是在向勞保局請求老年給付後,發現年資短少,再向
04/13 00:17, 4F

04/13 00:18, , 5F
雇主請求依《勞保條例》72賠償因未保勞保而造成之損失。
04/13 00:18, 5F

04/14 04:24, , 6F
就是說得等到該拿的時候才拿的到不能因為這樣就提早入手
04/14 04:24, 6F

04/17 12:23, , 7F
感謝推文!
04/17 12:23, 7F
文章代碼(AID): #1FWzscVW (LAW)
文章代碼(AID): #1FWzscVW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