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勞資糾紛
最近聽到一個案件,所以上來想討論一下,事件如下:
A(四十歲)在甲公司 工作十年,甲公司與A協商後,A轉任至關係廠商乙公司工作
工作三年後,A發現乙公司並未幫A保勞保及健保,A至勞保局詢問過,勞保無法溯及既往
故無法補繳而只能從現在開始繳,向後生效,因此,A該如何主張其權利及向誰主張?
PS.重點似乎在A日後若要退休時,按舊勞退制,就少了這三年的基數
個人想法是:
1.A向乙公司主張按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數計算少掉的三年之基數,然後再乘於過去三年薪資
的平均數為其應得的利益
2.乙公司就主張過去三年應繳而未繳的勞保費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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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抱著棉被縮成一團睡
醒來時棉被沾了一點溼
分不清是現實還是夢境
是你的淚水或我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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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5.2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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