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勞資糾紛

看板LAW作者 (suebaby)時間16年前 (2009/10/22 00:0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有一個關於勞資糾紛的問題,希望大家給些建議~ 我在一家事務所任職了五年之久, 今年初起卻因為經營不善,因此後來每個月的薪資分兩次發, 雖老闆有口頭保證不欠過月,但後來還是無預警的越拖越多, 例如每個月只匯個5,000-6,000,對在台北租房子+生活的我來說很困擾, 事務所也有很多同事都深受其擾,(並非每個員工都都是如此) 但大家卻有苦難言,畢竟工作難找,小蝦米又不敢跟大鯨魚鬥... 後來我把實際狀況跟會計說,會計卻說他無法作主要我直接找老闆談, 怎知老闆之前雖很抱歉積欠薪資,後來一聽到我去要錢, 卻從此對我改觀,也就是我整個人黑掉了, 於是我最後只好決定離職,至少新工作領得到錢... 離職前,我要求公司把之前的積欠薪資結清, 老闆氣到指著我說怎麼不為公司著想,都跟了那麼久怎麼不信任公司? 後來還賭氣的開了張支票給我(之前積欠的), 說拿公司的信譽來跟我賭,說如果跳票的話公司也差不多了之類的話。 事務所是每月10號支薪,離職時還不到(10/8), 因此我只想到反正都離職了,九月份的薪資應該10/12當周可以拿到, 但沒想到10/13那天老闆竟然傳了簡訊說, 抱歉因為當月離職人員過多,關於之前所欠薪資會如"之前說明"於月底前發還, 我們收到簡訊的人都傻眼了,因為老闆並未跟我們"說明", 他傳簡訊的意思只是要再"延緩"他欠我們的薪水罷了! 我們撥電話到勞工局去詢問,勞工局也僅能提供"協調", 說如果我們去檢舉,頂多只能要求雇主趕緊支薪給員工, 而且如果雇主能夠提供非惡意(如經營不善)才晚發薪的理由, 他們還是只能想辦法幫雙方"協調",並無法為勞工做些甚麼... 試問,對這樣懂法律,又吃定自己不會被怎樣的事務所, 員工又要找新工作討生活的雇主,難道真的沒有"法"可治嗎? 一想到事務所沒錢,老闆出差卻搭商務艙,我的心又糾結了... 而且還為他忠心了5年多之久...我的青春阿...我的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5.198
文章代碼(AID): #1Atp8PJQ (LAW)
文章代碼(AID): #1Atp8PJ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