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問題

看板LAW作者 (心有獨鍾)時間14年前 (2012/01/07 16:5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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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車禍疑問想請教各位 我朋友於去年10月於高速公路遭車子追撞 他車子是第一台,經事故判定為第四台追撞車輛有錯負責 後來協議由第四台賠償,但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需自掏腰包 對方不願我朋友去原廠修還要去他朋友修車廠修(在雲林), 但我方擔心對方修車廠及我方是在台北,於是留在台北先自行 維修,如今對方避不連絡,有方法讓對方承諾該付的責任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3.53.175

01/07 19:58, , 1F
當初協議書.修車收據 先寄存證信函後 再向法院提告
01/07 19:58, 1F

01/07 20:34, , 2F
只是還是免不了面臨對方不在台北這件事
01/07 20:34, 2F

01/07 20:35, , 3F
只能向對方戶籍或發生地管轄法院提告 可能都不在台北
01/07 20:35, 3F

01/08 17:24, , 4F
原po說「協議由第四台賠償」的協議,有寫成書面嗎?
01/08 17:24, 4F

01/08 18:52, , 5F
如果沒協議書還能討嗎?有錯者不是應該負責?對方不在台北!
01/08 18:5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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