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稀釋其他股東股權
※ 引述《ru4 (開創大農院時代!)》之銘言:
情況如下:
我們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有一方股東(A)買下了70%的股份,已掌控全部董監事,
要求我們的股份以非常便宜的價格賣給他(他收購價的1/10),
放話要以增資來稀釋我方股權,資本額1200萬。
若A增資之後,董事會通過董事長A的薪水、獎金、分紅提高為每個月100萬
豈不是一年就被他把錢撈回去了?同時我方股份從30%變成只有15%?
(我方雖然也可以加入增資,但是等同於把錢送給大股東)
公司目前營運狀況是虧損。
請問有何自保之道或是有什麼法律上應注意的權利義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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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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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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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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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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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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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卡在公司有房地產,公司本身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今年虧損嚴重
繼續丟錢進去不可行,而我方資金也不夠
對方是本業是搞房地產的,他著眼是在於取得股權後將房地產的價值
如果他的股權比例越高,且把提高股權的資金回收,等於多取得相同比例的房地產。
不過我想請教板友就"大幅提高薪水分紅"是否有違法之處?
另外,有板友建議找律師,這個已經進行了,只是就我們的經驗來說,
聽取律師的意見之外,自己必須要熟悉情況並且多方洽詢意見幫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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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29.69
推
12/08 23: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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