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參考書版權

看板LAW作者 (DJ歐雪特)時間12年前 (2011/11/24 00:16), 編輯推噓6(6022)
留言2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假設我買了一本參考書,但我為了攜帶方便我把書本翻拍製成電子檔 並把它放在我的ipad中 情況一 我連同ipad借給我朋友使用 情況二 我把ipad租給他人使用 情況一,因為我並沒有牽涉利益及散布 而且朋友應該不會咬我一口,所以我應該安全 情況二,有牽扯到利益,但我並沒有散布 我只是出租我的ipad及參考書的使用權 不知我這樣做是否會侵犯版權的問題?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06.245

11/24 00:22, , 1F
你光把書本翻拍製成電子書就犯法了
11/24 00:22, 1F

11/24 00:49, , 2F
翻拍成電子書 已經侵犯著作財產權 如果只有節錄幾頁 不會
11/24 00:49, 2F

11/24 07:05, , 3F
謝謝!指點
11/24 07:05, 3F

11/24 09:07, , 4F
以掃瞄、翻拍之方法重製已購得之著作,如為個人使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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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9, , 5F
以主張合理使用,但如果出租重製物,這裡就很危險,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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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1, , 6F
踩到著作權法91條2項,即便用60條主張權利耗盡,但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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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1, , 7F
國著作權法將重製訂為原則違法,例外允許,要安全,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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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2, , 8F
易。所以要出租,還是建請出租原件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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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57, , 9F
簡單,請把"原件"跟著電子書一起出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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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58, , 10F
也就是說,在"持有原件"的權利範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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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58, , 11F
從原件出來的物可以涵括在這一方面...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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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59, , 12F
但,現在有問題的不是在這邊,而是....那台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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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0, , 13F
ipad 不是只有單純的硬體,而是"包含有電腦程式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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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60條第1項明定,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所有人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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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租iPad和參考書本身,不要為重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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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45, , 16F
出租ipad,可以包含裡面的電腦程式隨同出租,60條2項。
11/24 14:45, 16F

11/24 14:46, , 17F
但重製要能成立合理使用,就不能供自己以外之營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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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46, , 18F
本件比較大的問題在於重製後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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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5:56, , 19F
重製已經侵害著作權了 有可能不能主張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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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5:56, , 20F
因為重製後的電子檔會擴張使用範圍 原本著作權人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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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5:57, , 21F
你若要在房間、教室各放一份使用 就要買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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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5:58, , 22F
相同見解可以請教章忠信老師
11/25 05:58, 22F

11/25 09:28, , 23F
恩,重製本身要沒事,就要能成立合理使用,同時使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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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9:30, , 24F
跟複製品,就如i大所言,因為擴張使用範圍,所以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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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9:30, , 25F
會認為無法構成合理使用,要這樣做,只能收好原件,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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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9:31, , 26F
複製品。
11/25 09:31, 26F

08/12 22:32, , 27F
易。所以要出租,還是建 https://noxiv.com
08/12 22:32, 27F

09/15 05:51, , 28F
//noxiv.com https://daxiv.com
09/15 05:51, 28F
文章代碼(AID): #1EpHnd1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