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民、刑法基礎入門書籍
※ 引述《bopomo (夏啪)》之銘言:
: 想再另外請教:
: 要準備的是<民概>、<刑概>這兩科
: (1) 是否,可以分開念
: 例如:民法拿 王澤鑑的<民法總則>先看
: 刑法拿 林鈺雄的<刑法總則>先看
: 是否...這樣準備 總則部分了解上比較詳細,
: 念完了可以接著分則(債 物權 親屬 等)的部份繼續準備
: "因為"是怕說 例如買了王澤鑑的<民法概要>來唸
: 假使都唸完了 但總則分則覺得了解的不夠詳細時
: 又要再花時間讀另外一本六七百頁<無因管理>
: 然後不當得利不甚了解處,可能又要去翻閱<不當得利>...
: 這樣子 是不是一開始就先從分則唸起 比較經濟(時間上)???
: (2) 但是有這個想法,又擔心這樣念 就不符合「一本書主義」了
: 因為如果以王師<民法概要>一書為主,覺得不夠詳細瞭解之處
: 再查閱其他著作補充進來筆記...似乎是比較好的作法喔?
: 可以給些意見嗎? 感覺兩種作法好像都各有利弊 ???
: 草民叩首
[說在前面]
板上高人很多,我的粗淺意見只能當作是拋磚引玉~
有錯漏之處還請各位版大不吝指正、補充。
[本文]
先說科目:
民法分為:總則、債篇、物權篇、親屬篇、繼承篇
王澤鑑老師關於民法出了很多書,其中民法總則、民法概要是入門的好書~
至於你提到王老師的其他著作: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
若是考書記官,是不用去鑽研那麼深。
買一本民法概要好好念,念通之後多做考古題就好。
可以在一本教科書念完後,選購坊間的參考書做例題練習,
有時候你看到的重點,不一定是老師的考點,
先有教科書的基礎,習慣理論操作的推論過程,再配合參考書,念起來比較輕鬆。
也比較會有底子。
刑法分為:總則、分則
總則理論繁多,既抽象又不親切,初入門要花很多時間去搞懂,
各種看起來很像的理論,有什麼不同。
分則是五花八門的罪名,各罪之間如何辨別、處理,
需要堅實的刑總基礎(尤其是競合論那邊)。
這二科都不太可能跳過總則先念後面,很多觀念會接不起來。
教科書的話,我是推薦王澤鑑老師的民法概要跟林山田老師的刑法總則,
以及褚劍鴻老師的刑法分則。
蘿蔔、青菜各有所好,還是一句話,挑你自己看得懂、而且看得下去的書。
所謂一本書主義是叫你不要東家看、西家望,
每個老師寫書有自己的編排體系,照著書走,比較好建立思考脈絡。
混著看反而頭昏腦脹,觀念都支離破碎。
另外讀書安排上,可以刑法、民法交替,同時並進可以讓大腦活動、活動,
不用前三個月讀刑法,後三個月拼民法(這個大家考過聯考就知道,不需要多講~)
多寫、多做考古題,書記官考試觀念明確比長篇大論重要,
它一沒給法條,二又只有90分鐘,觀念正確下筆快才是考上關鍵~
祝 金榜題名(一腳踩進來之後不要後悔^^)~
--
補充一下,剛收到水球,有板大提醒我,王老師的書非法律系不容易讀。
這個...王老師用字比較艱澀(沒辦法,他那個年代都這樣),
不過我是想說,我們也是大一時讀的民總,當時的程度跟外系其實沒有二樣^^
用心看懂之後,他的請求權基礎觀念建立好,對後面學習幫助很大。
如果要另外推薦淺顯易懂的,可以看看施啟揚老師的民總,
但很可惜的是,這本書沒有實例題,沒辦法從題目中去反芻觀念。
另外,陳聰富老師上課是教得很好,但他的書我沒有讀過(那時還沒寫完~)
看很多人推薦,原PO應該也可以去翻翻~
※ 編輯: phantomli 來自: 210.69.124.16 (08/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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