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文書上不用「是」而用「係」?

看板LAW作者 (hi)時間14年前 (2011/07/29 11:31), 編輯推噓15(15034)
留言49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們一般口語的「是」 為什麼在公文或法律文書上就會寫成「係」呢? 都用「是」不是比較容易讀嗎? 還是說跟廣東話有關係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4.13

07/29 11:37, , 1F
看起來比較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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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1:55, , 2F
香港人也看得懂(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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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4:13, , 3F
因為要講關係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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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4:18, , 4F
講台語也會通(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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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5:52, , 5F
因為出包ㄟ系(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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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7:44, , 6F
孩子,回去翻翻高中國文的文言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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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就是為什麼不用白話的口語呢? ※ 編輯: hariseb 來自: 111.249.174.13 (07/29 20:22)

07/29 21:03, , 7F
因為豆漿濃啊^O^~(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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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14, , 8F
因為判決書太白話,會砍掉更多的樹木,會傷了皇城內的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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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41, , 9F
還有"伊",可以順便照顧台語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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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種字是屬於較不文言的文言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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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就像一樓說的,看起來文章程度比較高(回想高中作文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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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會用這種字的文章分數通常也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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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程度於易理解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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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有避免鄉民能夠輕鬆寫出假法律文書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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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不是台語的專利 古漢語本來就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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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伊人,在水一方」「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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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法律的時候 看到「係」這個字 完全不記得高中國文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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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我們現代人常用的「什麼是什麼」這種句型 根本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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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在古文裡面 依我看 恐怕是在西化的過程中受到外文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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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到底為什麼要用「惟係伊」而不用「但是他」有一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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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減少「一字多義」的情形 避免引起誤解或產生解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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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這可能只是一種迷思 或根本是個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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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不就幾乎是台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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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通「是」,這個解釋國文老師一定有教過,畢竟這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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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見的用法,至少翻開三國演義這種半文言的小說裡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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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這種白話章回就更不用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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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文,這個問題基本上等同於為什麼要用文言文體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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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論點外,還有一個原因是文言文體屬於相對穩定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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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體例,白話文則會因時空變更而用法改變,就法律文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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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自然以穩定者為優。舉例來說,《尚書》就是(當時的)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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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但沒注釋我們絕對看不懂,而韓愈的文章我們多少還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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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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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reamLoser:台語中有許多古漢語的殘留 但不能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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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rhcha: 您說得對 我忽略了古代就有白話文的事實 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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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現代的公文體其實也談不上文言文了 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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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公文體是為了追求穩定 我看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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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只是相對性的說法,畢竟就連文言文本身也是會變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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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兩漢、與唐宋文放在一起比較就能發現時代變遷。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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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口語的變化,公文體的變化還是比較緩慢(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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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使用文言文體用字不表示等於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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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畫上等號阿 我都說是幾乎了....不過精準度倒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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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言文並不精準,假借、通同字用太多了,又喜歡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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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9:30, , 43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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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就知道唸法律的人,為什麼寫文章會顧人怨了,又不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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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系的,用的也不是文言文,但就寫得一副高深莫測,自以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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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律用語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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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三行是轉述大一時,助理教授替新生抱怨所說的,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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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別罵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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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5:38, , 49F
是為了減少「一字多義」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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