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民事訴訟"之107條的問題
※ 引述《bugOEsi (蟲蟲好吃)》之銘言:
: [民訴107]
: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
: 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 想請問就實務上
: 以下的理解是否正確
: (1) 不管原告或是被告,只要"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都可以聲請嗎?
yes
: (2) 如果原告"顯無勝訴之望"又提起告訴,則"不在此限"的意思是在說...
: 1. 因為沒勝算,原告不管有沒有錢支付訴訟費用,都可以聲請訴訟救助
: 還是 2. 因為沒勝算,原告就算沒錢支付訴訟費用,也不能聲請訴訟救助
: 亦或 3. 因為沒勝算,原告聲請訴訟救助,法院可以裁定駁回
: 感覺2和3比較合理... 但若"不在此限"是指當事人,應該是1才對吧?
明顯是3
: (3) 裁判費用均由原告先墊付,那被告聲請訴訟救助的時間點為何時?
被告上訴 再審 抗告 或 第三審選任律師的酬金
: 先拜謝各位先進
: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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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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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1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69.124.21 (03/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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