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訴訟裡的停止執行與假處分
最近中科環評的新聞的沸沸揚揚的
我看新聞說
當初中科的開發許可被撤銷後
中科仍繼續動工
然後環保團體不是提起行政訴訟 還連帶聲請停止執行與假處分嗎?
我想問的是
假處分和停止執行有何不同?
為何兩個都要聲請?
不是聲請停止執行就好了嗎? (目的:讓中科停止動工)
那他們聲請假處分的標的是什麼??
我行政法學的很爛
煩請各位高手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90.17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