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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行政訴訟裡的停止執行與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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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hismine (Gone with the wind)時間14年前 (2010/09/05 02: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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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科環評的新聞的沸沸揚揚的. 我看新聞說. 當初中科的開發許可被撤銷後. 中科仍繼續動工. 然後環保團體不是提起行政訴訟 還連帶聲請停止執行與假處分嗎?. 我想問的是. 假處分和停止執行有何不同?. 為何兩個都要聲請?. 不是聲請停止執行就好了嗎? (目的:讓中科停止動工). 那他們聲請假處分的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3年前 (2010/09/05 11: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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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來話長,但簡單講停止執行是針對行政處分而言,假處分是針對公法上權利之保障. 中科的案件在起訴前已經聲請停止執行但被駁回. 而中科三期之環評行政處分既然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 那也就沒有停止執行之必要(因為行政處分已經不存在了嗎). 而對於主管機關仍然繼續開發的行為. 就只能用假處分之方
(還有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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