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能會被提告,這情況應該算什麼罪名?

看板LAW作者 (菸蟲)時間14年前 (2010/06/15 22:54),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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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好意思,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回文於板上,如有犯板規請來信告知,我會自刪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敬禮),我忘記打得主的產生過程,現在補上,說不定有助各位的判斷 每個獎項的得主不是只憑工作人員內部的選擇就決定出來的 過程是工作人員先討論入圍名單,謝師宴當天頒發獎項時,請入圍者出列於台上 之後分別由全場出席的同學以歡呼+尖叫的大小聲來決定得主的 現在得主要求找出是誰想出這個獎項的並要求道歉,否則寄存證信函提告或是民事賠償 這樣的話,工作人員(或是說~想出這個獎項的人) 會不會有推文大大們說的310的問題? 另外想在請問如果得主堅持已受到精神傷害為由, 提出精神賠償,請問會有可能成立嗎? 很抱歉問題有點多,再次謝謝各位的解答!! ※ 引述《isbislu (菸蟲)》之銘言: : 謝師宴當天有頒發一些搞笑的獎項, : 今天得知"不再讓你講(獎)"得主的雙親認為 : 工作人員污辱他們小孩,要求工作人員道歉不然就提告。 : 目前找不到影片,不過有四張頒獎時的照片, : 得主都有笑(看起來不是苦笑) : 小弟對法律不了解,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會提告哪些罪名 : 還有這些罪名有可能會成立嗎? : 以下是頒發給得主的獎狀內容 :      ┌──────────────┐ :      │   不再讓你講(獎)   │ :      │              │ :      │ 致XXX同學於XXX大學 │ :      │ XXXX學系,在這大學四 │ :      │ 年來,以喋喋不休、魔音傳 │ :      │ 腦的功力聞名,XX系全體 │ :      │ 師生皆深受其害。經全體X │ :      │ X系學生證實       │ :      │              │ :      │   特頒此狀以茲證明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45.250

06/15 23:01, , 1F
一個人告全班,很特別的畢業典禮
06/15 23:01, 1F

06/16 02:07, , 2F
告看看吧 看起來穩賺不賠的 判決結果記上來分享一下
06/16 02:07, 2F

06/16 02:49, , 3F
原波是被告 穩賠不賺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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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4:30, , 4F
假設真的雖小被告成 全班出席的同學都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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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都該當於妨害名譽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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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知道要一次告成全班同學 難度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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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6:24, , 7F
可以只選推舉的那些人告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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