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輪胎放氣

看板LAW作者 (忘記了)時間15年前 (2010/04/25 00:36),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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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Lan1982 (hi)》之銘言: : : 爬文的結果 只有一個人問 一個人回答 且那個判決是民國六十幾年的 : : 判定為"無罪" ! : : 我有些抱不平 這樣的話大家互看不順眼就能"放氣" : : 而且我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因為車子被放氣 讓我今天無法準時上班 : : 被扣薪 外加額外交通費 或上課/考試失去資格 火車趕不上收假逾時等各種後果 : : 放氣的那個人也能無罪嗎 又搞不好他會說 我怎麼知道你要去哪裡幹麻什麼的 : : 我本意也不是故意要讓你遲到 是你的車亂停 擋住出入等一堆理由... : : 雖然放氣的人無實質上的損害侵占 卻也不是正確的法律途徑 : : 想請問有沒有比較新的判例 或可以適用接近的法條來遏止這類行為發生? : 這題很有意思,觸犯的罪有354條的毀損罪和302條的妨礙自由罪 : 毀損罪的構成要件要讓物品不堪使用 : 空氣只是輔助輪胎之效用,本身並無經濟價值 : 所以放掉空氣不會造成輪胎不堪使用 : 不構成毀損罪 : 至於如果意圖讓人無法上班而放掉空氣 : 能不能構成302的妨礙自由罪 : 302之條文為 私行拘禁或其他非法方式,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式並非毫無界線 : 同章305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若其他非法方式的危害性小於強暴、脅迫,處罰卻比用強暴,脅迫方式還要重,顯然有 : 情輕法重的現象 : 所以302條中的其他非法方式危害性應大於強暴,脅迫 : 就本題來講,偷偷放掉空氣的危害性應該小於強暴,脅迫 : 故不構成302條妨礙自由罪 並不是所有利益都可以成為刑法客體, 刑法所保障的利益稱為法益,而這項利益如何認定, 應該以當時的社會文化經濟等等外在條件綜合考量認定, 刑法規範與道德規範的差異在於, 被刑法承認的道德規範稱為刑法規範,是較狹義的道德規範, 所以才會有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之說(其實並非所有法律都是道德最低限度)。 今天我放你輪胎的氣是不是【有罪】要看刑法值不值得發動, 毀損在於保障物之可回復與否,見【致令不堪用】即可明, 不可回復即屬致令不堪用,如把人家小鳥放出鳥籠。 而今,你的輪胎被放氣,是不是已經不堪用(不可回復), 再把氣打滿就好了嘛,固然麻煩,但並非不可回覆,所以尚不達毀損。 302行動自由?? 這應該用一目了然法則就可以判斷,你個人的行動自由並未被至於某人之實力支配底下, 故不該當。 此段我是以不符置於實力支配之下的要件排除,論點與u大不太相同。 304強制罪 似有可能成立,因302是不符置於實力支配之下,仍並未排除妨害人行使權利, 如同你把人的車鎖住,無毀損無置於實力支配之下,但仍是妨害人行使權利, 該項權利應是選擇權。 so洩他人輪胎氣,應該可以成立304。 另,按民法184I後段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故意放氣,應該算是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如原po所說之財產上損失, 但要注意損益相抵民法216-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09.194

04/25 11:18, , 1F
302只需剝奪人之自由即可,304手段限定為暴力,脅迫
04/25 11:18, 1F

04/25 15:08, , 2F
樓上所言是認為302的手段比304輕嗎?
04/25 15:08, 2F

04/25 15:09, , 3F
另外 一目了然法則不是這樣用的吧
04/25 15:09, 3F

04/25 15:34, , 4F
閣下所認為的一目瞭然是刑訴,但一看即知聽起來很俗氣,
04/25 15:34, 4F

04/25 15:35, , 5F
我認為用一目瞭然是相同意思的表達。
04/25 15:35, 5F

04/25 17:50, , 6F
XD
04/25 17:50, 6F

04/25 19:29, , 7F
302無規定手段輕重,但如果以和平手段剝奪自由成立302的話
04/25 19:29, 7F

04/25 19:30, , 8F
以脅迫,暴力手段妨害他人行使自由權卻成立比較輕的304,
04/25 19:30, 8F

04/25 19:31, , 9F
顯然不合理,所以以和平手段剝奪他人自由應不成立302
04/25 19:31, 9F

04/25 19:40, , 10F
302跟304之間的法條競合 非法腕力的程度是302>304
04/25 19:40, 10F

04/25 23:23, , 11F
好有研究價值喔~我這門外漢第一時間只想到 e04!下次我換放
04/25 23:23, 11F

04/25 23:24, , 12F
你氣 大不了玉石俱焚...遇到事情還是要冷靜細尋有利條件
04/25 23:2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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