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繼承問題(同父異母)
※ 引述《hikaruzoo (愚蠢的藍星人)》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今天跑去議員服務處請教了這個問題
: 現在又聽到一個版本就是結婚前的部分跟結婚後的要分開算
: 結婚後的是夫妻共有
: 而妻子擁有解釋的權利
: 怎麼我越聽越混亂了
: 只有一點是目前比較清楚的
: 就是被認定為遺產的部分是每個人均分
: 但是未認定的部分以及該如何認定此為遺產
: 頭真的越來越痛了
他應該講錯了
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那是離婚的時候用的
但是現在講繼承
原則上先計算出應該要被繼承的財產總額
之後才來分配
但是總額的話要先扣除伯父生前的債務
或是加入之前因為結婚、分居、營業所為的贈與
確定了總額之後 再分成五份分配給五個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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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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