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繼承問題(同父異母)

看板LAW作者 (愚蠢的藍星人)時間14年前 (2010/04/22 18:22),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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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今天跑去議員服務處請教了這個問題 現在又聽到一個版本就是結婚前的部分跟結婚後的要分開算 結婚後的是夫妻共有 而妻子擁有解釋的權利 怎麼我越聽越混亂了 只有一點是目前比較清楚的 就是被認定為遺產的部分是每個人均分 但是未認定的部分以及該如何認定此為遺產 頭真的越來越痛了 ※ 引述《wade6 (做人要有信用)》之銘言: : ※ 引述《hikaruzoo (愚蠢的藍星人)》之銘言: : : 家父上個月才過世 : : 好不容易才將後事處理完 : : 現在另外一個難題就是財產繼承的問題 : : 家父有兩段婚姻 : : 與前妻育有一子 : : 請問前妻的兒子是否有繼承權(家父並沒有立遺囑) : : 以我目前查到的好像是說 : : 遺孀(也就是我的媽媽)有50%的繼承 : : 前妻的兒子有12.5%我媽媽有三個小孩(所以加前妻的小孩共四個) : : 請問這種說法不知道對不對~~ : : 之前去戶政單位問了好像他們也不是很清楚 : : 麻煩各位了~~謝謝 : 繼承財產應該先扣除債務之後開始分配 : 依民法1144條第一款 : 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 : 應繼分是平均的 : 也就是說伯母和四個小孩 一個人五分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3.77

04/22 18:35, , 1F
婚前財產是女方個人的,當然不能列入遺產來計算
04/22 18:35, 1F

04/22 18:36, , 2F
婚後因雙方共同打拼,故財產共有,配偶可主張先分一半
04/22 18:36, 2F

04/22 18:36, , 3F
剩餘的另一半由五人均分
04/22 18:36, 3F

04/22 18:37, , 4F
當然先分一半指的是父+母-母=父遺產
04/22 18:37, 4F

04/22 18:38, , 5F
如果母比較有錢,不需要先分
04/22 18:38, 5F

04/22 18:39, , 6F
而母婚前或是婚後但為母繼承、贈與所獲得的財產不計算
04/22 18:3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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