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土地糾紛

看板LAW作者 (leo)時間16年前 (2010/03/22 12:27),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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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個案子很感興趣~~ 大家一起研究一下 hoffnung123大已把情形敘述過 故我不贅言,以下是我的想法... 依民法125條 "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僅是"請求權"消滅,而物的所有權仍然是可以主張的 雖然物權經登記才能生效 但依民法759-1第一項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 所以妳仍然可以"舉證"目前房屋權利"登記不實" 只是當初你們忘了辦理登記這一程序罷了 我聽說過"忘了登記"的案例 而法院是直接判決移轉 & 補登記 不過他們的案子並沒有牽涉到"消滅時效"這個問題 講到這,想請教當事人 你們的房子是透天or平房? 如果是"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子 (平房比較常見,透天偶爾會有) 若是這種,你們才可以主張"時效取得" 或是"拆屋還地" 不過你們花了很多錢裝修,這對你們是下下策 XD 因為我不是法律系訓練出來 請大大們指出我的錯誤吧~~~~3Q ※ 引述《hoffnung123 (hoffnung)》之銘言: : ※ 引述《nany0603 (向日葵~的微笑~)》之銘言: : : 各位親愛的大大您好: : : 小女子這邊有事想請教您们,事情是這樣地。 : : 我家(戶籍地)在約在民國80年六月時買的房子, : : 那時對方為了要省過戶的錢,還是其他原因,總之...我們家只有土地所有權狀 : : 現在好像是因為政府要繳交房屋稅,赫然發現.... : : 原來當初房子並沒過戶,所以說現在房子不是我們的...... : : 那找到當初賣房子的人,已經死掉了,而他們的孫子不願意出面解決這件事 : : 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處理呢???解決呢???相關處理方式?? : : 當初買完房子家裡又重新整修裝潢過,所以其實對方對於這房子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貢獻 : : 想到自己住快20年的房子,卻遇到這樣問題。。。。。哀。。。。。 : : 謝謝各位大大看完這篇文章。感謝︿︿ : 針對這個問題 : 原則上債務人負有所有權移轉義務 : 既然債務人死了 : 這種非一身專屬的財產義務會由繼承人繼承 : 因此可以要求繼承人負有移轉所有權之義務 : 但是問題是 : 從民國80年到現在99年已經19年了 : 換句話說你的請求權時效已經過了15年的規定 : 因此就算打官司也會敗訴的 : 建議您請個律師 : 研究一下有沒有可能用佔有不動產而取得所有權 : 可能要附個四鄰證明之類的 : 這是我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5.192

03/22 12:37, , 1F
759-1若這樣解釋,758的「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就變成笑話了
03/22 12:37, 1F

03/22 12:43, , 2F
"登記名義人只有推定效力" 這部分應該沒有錯吧 @@
03/22 12:43, 2F

03/22 12:44, , 3F
所以才要設計善意取得呀...
03/22 12:44, 3F

03/22 12:53, , 4F
759-1旨在闡示登記之公示效力及公信力,與758物權移轉的法
03/22 12:53, 4F

03/22 12:54, , 5F
定方式,講的是不同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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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56, , 6F
連權利都尚未移轉,又有什麼可據以推翻?
03/22 12:56, 6F

03/22 13:06, , 7F
當事人依買賣契約,不過得向出賣人請求為標的物所有權移轉
03/22 13:06, 7F

03/22 13:08, , 8F
登記(民法348I,「使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並不得逕依買賣契
03/22 13:08, 8F

03/22 13:16, , 9F
約,主張已取得物權.此係物權行為獨立性(民法758,761,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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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18, , 10F
官釋字349號解釋理由書)下,依現行法律規定之所當然.
03/22 13:18, 10F
文章代碼(AID): #1Bfl70o0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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