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土地糾紛

看板LAW作者 (hoffnung)時間16年前 (2010/03/20 02:0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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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ny0603 (向日葵~的微笑~)》之銘言: : 各位親愛的大大您好: : 小女子這邊有事想請教您们,事情是這樣地。 : 我家(戶籍地)在約在民國80年六月時買的房子, : 那時對方為了要省過戶的錢,還是其他原因,總之...我們家只有土地所有權狀 : 現在好像是因為政府要繳交房屋稅,赫然發現.... : 原來當初房子並沒過戶,所以說現在房子不是我們的...... : 那找到當初賣房子的人,已經死掉了,而他們的孫子不願意出面解決這件事 : 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處理呢???解決呢???相關處理方式?? : 當初買完房子家裡又重新整修裝潢過,所以其實對方對於這房子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貢獻 : 想到自己住快20年的房子,卻遇到這樣問題。。。。。哀。。。。。 : 謝謝各位大大看完這篇文章。感謝︿︿ 針對這個問題 原則上債務人負有所有權移轉義務 既然債務人死了 這種非一身專屬的財產義務會由繼承人繼承 因此可以要求繼承人負有移轉所有權之義務 但是問題是 從民國80年到現在99年已經19年了 換句話說你的請求權時效已經過了15年的規定 因此就算打官司也會敗訴的 建議您請個律師 研究一下有沒有可能用佔有不動產而取得所有權 可能要附個四鄰證明之類的 這是我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0.85

03/21 07:13, , 1F
如果是已登記建物,應該不能時效取得吧...
03/21 07:13, 1F

03/21 07:22, , 2F
借轉喔!!!感謝~~
03/21 07:2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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