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民法物權-有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無效괠…
※ 引述《slowonetwo (In 台中 > <)》之銘言:
: 題目:
: 甲之土地被乙占有,並偽造證件變更登記為乙所有,甲發現時已滿20年,仍訴請返還土地
: 並塗銷登記,乙則抗辯甲之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
: A.問乙之抗辯有無理由?
: B.又乙如主張不動產取得時效,是否有理?
: 併述之。
------以下為綜合整理------
A.
無理由。
不動產之真正所有人(甲)之所有權,不因他人(乙)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或基於無效原
因所為之移轉登記而失其存在。若他人(乙)已依土地法等相關法令辦理登記,其真正所有
人(甲)之回復請求權(釋107)或除去妨害請求權(釋164)亦不罹於時效而消滅。
故乙之抗辯無理由。
B.
無理由。
本題之土地顯非民法第769條「未登記」之土地,故乙不得就該土地主張取得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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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來無影去無蹤
惰性發就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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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0: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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