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捷運站喝水

看板LAW作者 (人都有另一面)時間14年前 (2009/10/14 21:42),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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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jeii (小八)》之銘言: : 這種基本權可以受到保障? : 一點很淺的問題 : 希望大家幫我回答 交通部訴願案件查詢系統 http://eas11.motc.gov.tw/MOCSE/ 用關鍵字「大眾捷運法」「飲食」下去查吧, 你會發現什麼都有人吃,什麼理由都有人掰。 例1:不知道有禁止飲食規定 結果:廣播+告示+勸導那麼長時間,說不知道顯然是裝笑維 例2:只咬了一口水煎包 結果:那就是吃了 例3:血糖太低,趕快抓起包包裡唯一的食物「蕃茄」想補充糖份 結果:再扯嘛 例4:肚子餓頭暈所以吃麵包 結果:吃了就要罰 例5:女廁內喝薑茶 結果:女廁在禁止飲食站區內,外面也有告示禁止飲食,一樣罰 例6:喝珍奶,明明有其它人在喝為何只抓我 結果:因為你比較倒霉 例7:從未搭乘過捷運,一路問人很累,到中午時忍不住吃了一口雞排 結果:沒搭乘過捷運不代表你不知道不可以在捷運吃東西 例8:「下意識」的去喝了一口珍奶 結果:所以就被下意識的開了一張罰單 例9:吃旺旺仙貝 結果:吃聲音這麼大的東西,不抓你抓誰? 例10:怕血糖太低吃蔥油餅 結果:被開單後就不吃了,顯然是藉口(原來開單還可以治低血糖,民俗療法嗎?) 例11:小孩餓了餵他吃壽司 結果:監視器畫面拍到他自己也有吃(郝市長:我佈這個局已經……) 例12:長期居住在台中,不清楚台北捷運規定 結果:你的悠遊卡上面的搭乘記錄可不是這麼說的,根本就常常在搭 例13:咬一口吐司的時候沒制止,等吃下去的時候才來開單 結果:其實咬的時候就可以開單了,不然吃下去還不是可以吐出來 例14:原文「訴願人訴稱因很少搭捷運,不知在捷運站禁止飲食, 正值中午時間餵食小孩時掉落飯粒,才會撿起食用」 結果:其實我看不太懂到底發生什麼事…… 例15:喝純喫茶 結果:不try一下,怎麼知道會被罰多少 例16:吃哥爸妻夫綜合果 結果:…… 例17:因腎臟病需要喝養生水 ----> 生存權! 結果:明明喝的就是飲料,「況訴願人亦未提出相關事證, 足資證明訴願人確有必須時時飲用該養生水之必要」 例18:飲料已喝完,有「習慣性咬吸管動作」以及「反胃將嘔吐物吐回杯中」 結果:你不知道查緝人員有現場錄音吧? 錄音顯示的確是喝飲料 例19:小孩拿麥當勞飲料進站,怕小孩喝所以幫他拿「空瓶」, 之後又「不自覺」把吸管放到口邊 結果:同上,錄音證據證明你就是在喝飲料,還牽拖小孩 例20:在車上吃滷味被抓到說不知規定,之後跑到廁所丟棄並漱口後改稱從未吃東西 結果:說辭前後矛盾,不送 例21:吃韮菜盒子 例22:吃炸雞 例23:喝茶裡王 例24:邊走邊喝寶礦力 例25:喝菊花茶 例26:吃糕餅 例27:吃茶葉蛋 例28:喝綠茶 例29:喝黑松Fin飲料 例30:吃巧克力 例31:吃冰淇淋,再不吃就會融化…… 結果:跟他說再吃會再開一張單就不吃了 例32:喝桂圓紅棗茶,說都已經打開了不喝剩一半 結果:我覺得冰淇淋比較有說服力 例33:喝杏仁茶 例34:喝枇杷茶 例35:喝木炭茶飲料 還有很多,請自行參閱,我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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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笑有推 事主可以參考一下這篇想個更有趣的理由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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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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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的 我也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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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些我一直有個疑問 不是"經勸阻不聽"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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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先前真的不知道...(非台北人) 在站內喝了一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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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聽到廣播說不能喝(我懷疑應該是工作人員看到我喝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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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收起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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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在吃(喝)一口可以罰難道能事先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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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低血糖那個可以斟酌,那很危險,特別是有一案是檢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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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情況很不幸的很容易發作,家父是老病號,有三次差點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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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途中,那個訴願決定只能說不食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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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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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般糖尿病隨身帶的應該是糖包,果汁或巧克力之類便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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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物,訴願案是真的滿....奇妙的就是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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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我真的笑了..推一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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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糖如果真的會危及生命 拿出醫生診明應該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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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十之八九都是唬爛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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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訴願決定書的理由都不這樣寫,主要應該是無法提出糖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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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病史才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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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我會去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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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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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高血壓心律不整診斷證明在身上喝液體說吃藥都過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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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液體 我也吞的下去就是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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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有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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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北投站看到一對夫妻光明上大在對面吃便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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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不曉得有此規定吧!也沒人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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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曾經在捷運站內因為頭很痛就躲起來吃頭痛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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