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LABOUM方否認"回購專輯" 是廣告商購買

看板KoreanPop作者 (My Little Prince)時間7年前 (2017/05/02 11:06), 7年前編輯推噓72(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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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UM方回應《音銀》冠軍疑雲 否認囤積專輯 http://www.allthatstar.com/tw/view.php?action=5212&postID=332605 今日(5月2日),經紀公司Global H Media發表官方聲明否認旗下女團LABOUM因囤積專輯 而獲得4月28日KBS 2TV音樂節目《音樂銀行》的冠軍,稱將以法律手段對付散播不實謠言 的網友。 在4月28日播出的KBS 2TV音樂節目《音樂銀行》中,LABOUM憑藉新曲《Hwi Hwi》打敗歌 手IU,奪下出道後的首座冠軍獎杯,但LABOUM的2萬8千張專輯銷量同時也引起觀眾和網友 質疑,懷疑經紀公司刻意囤積大量專輯來衝專輯銷售榜。 今日,Global H Media方面發表官方聲明,表示:「LABOUM 的第二張迷你專輯《MISS THIS KISS》絕無『囤積專輯』一事,我方正討論對指稱LABOUM囤積專輯的惡評網友以散 播不實謠言之嫌提出法律告訴。今年2月,LABOUM和『S社』簽訂了包含韓國在內的全球代 言廣告,並完成了廣告拍攝。『S社』是全球連鎖集團,不僅在韓國擁有500多間以上的連 鎖店,在東南亞國家也有不少加盟店。在2017年LABOUM簽訂了廣告代言人的合約後,廣告 商提議在韓國的各店面及海外的店面舉行宣傳用的贈獎活動,並以正當管道透過物流公司 購買了符合活動規模的專輯數量,相關的簽名會和贈獎等活動消息也預計將於日後公開。 我方並未對拿下《音樂銀行》冠軍後展生的『囤貨』爭議立即作出回應是因為這並非涉及 到法律上的問題,且基於廣告合約中的保密條款,廣告目前尚未在無線台和其他媒體播出 ,因此我方不能僅以經紀公司的判斷發表立場,還請大家見諒。但因我方無法坐視LABOUM 成員們和公司的形象受損及支持LABOUM的粉絲們心中的苦衷及委屈,因此在獲得廣告商的 諒解後,協議做出了本次的立場聲明。我方不希望因『囤積專輯』的爭議及批判讓LABOUM 成員們在過去幾年付出的心血與努力受到否定,我方也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日後多注意 與粉絲們之間的交流。最後再一次向大家聲明,LABOUM所獲得的專輯分數是因大規模的廣 告代言相關活動而正當取得的,請大家克制關於『囤積專輯』的相關質疑和任何惡意且不 實的謠言。」 此外,LABOUM於2014年出道,今年4月17日發行了新曲《Hwi hwi》,並於28日憑藉該曲在 KBS 2TV《音樂節目》奪得首次冠軍獎杯。(責編:楊雯茵)<全星網> 版權所有 全星網 轉載時請原文轉載並標明出處網址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421&aid=0002709176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109&aid=0003529458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213&aid=0000961712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421&aid=0002709462 LABOUM爭議,廣告主購買的回購嫌疑 Jingyun律所的薑成民律師告訴Osen記者:廣告主購買專輯的行為也可能構成音樂振興法 上的違法行為。根據音樂振興法第26條第1項第1款,專輯音像製品的相關公司以大量購買 的方式人為提升音樂榜排名的行為,視為回購。根據第34條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兩千 萬韓幣以下罰金。 翻譯CR.IUfloral http://entertain.naver.com/ranking/read?oid=109&aid=00035294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nPop/M.1493694367.A.3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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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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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ynn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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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是代表公司跟炸雞公司買的嗎@@,有人可以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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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說法很多漏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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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囉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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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隔壁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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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是炸雞店???我以為是說新娜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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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連鎖店買很多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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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講清楚 更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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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說s是指辣炒年糕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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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新路線嗎 好像蠻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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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買炸雞送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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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炸雞送專輯這樣也沒什麼問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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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g榜出來不就知道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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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還是要有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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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榜不會看出來,紙要有出貨就算g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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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那以後大家都能讓廣告商批專輯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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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粉絲買的,哪些是廠商買的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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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 …… 那公司要拿出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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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實銷等於粉絲數量與購買力,這樣就完全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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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誰的廣告商比較有錢可以買比較多專輯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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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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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一些有著廣告女王成員的女團,更有本錢找廣告商配合買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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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但也沒看到她們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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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板有人說韓國律師認為違反音樂振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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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即使這樣解釋也無法說明為什麼假日唱片行沒有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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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購買專輯+每小時買700.80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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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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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樣的行為犯不犯規,之前的疑點依然無法解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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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不管是公司還是廣告商 這團得第一的銷量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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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為粉絲而得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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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輯被當成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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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廣告商老闆是粉絲啊 誰知道呢 等看看廣告商會不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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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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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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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粉絲 但這新聞稿說法是有簽約的行為 那還是違法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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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是重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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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等廣告商出來說明啊XD 有違法可能應該得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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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廣告商就是那位土豪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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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2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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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一種越描越黑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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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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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隊友救援捏 = = 可憐團員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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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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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評論覺得餓XD但這種手法不可取阿 這團被公司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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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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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公司感覺是在害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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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是鑽漏洞……反正這團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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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團總之就....... 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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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我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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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的看了一下這難道不是間接承認嗎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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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用的方法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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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黑就黑他們公司 黑這些女孩子作啥 太無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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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主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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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手法不就是回購嗎?如果可以這樣做多的是大團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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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搶著綁商品吧,就是會造成市場上的不公跟疑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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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沒花到錢就沒事喔,光是吸到的話題,被影響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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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新聞的團體等的都是間接造成其他人在商業利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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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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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期傳都是像10萬張可能兩萬張是贊助或回購,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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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看到有人賣公關專輯賣到比自身銷量多好幾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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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這種做法就是牽連到自家女團,不可能被分開評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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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點可惜,但不無辜啊!要說無辜,被他們牽連到的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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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真是無辜,不過這公司除了這團跟任大叔還有其他藝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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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iss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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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iss是這公司的!!!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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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不無辜阿 至少一位都拿了 無辜的是其他被牽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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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還有原本應該拿一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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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應該排上第二位曝光一下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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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她們銷量 一位是誰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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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的是被她們影響的其他藝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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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是沒作弊的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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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無辜也不是她們叫公司這麼做的 如果是好一點的公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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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發生這種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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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想用這種事賺曝光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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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天殘表演"大俠愛吃漢堡包"一樣?買炸雞就送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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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21:13, , 128F
嗚~隔壁篇刪文了,我還來不及揮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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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23:25, , 129F
幫女孩們QQ... 真的是豬隊友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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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說黑掉了黑掉了 其實看起來根本沒受什麼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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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6:25, , 131F
總比一輩子都沒人討論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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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1_UVER (KoreanPop)
文章代碼(AID): #1P1_UVER (Korean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