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看板Keelung作者 (寧靜致遠)時間3月前 (2024/01/25 22:54), 3月前編輯推噓37(4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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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snaree2 ( )》之銘言: : 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 2015年12月 : 大日開發取得 :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 : (次優申請人為史丹尼斯實業) : 2016年約8月 : 東岸改建消息傳出 但建築執照還沒有下來 : 議員質疑OT怎麼會變成ROT : 也就是過了快8個月,議員才知道假OT真ROT : NET的爭議就在這裡開始 : 這次市府與微風簽的約是ROT 20年 : 金額是2.5億 : 而2015市府與大日開發的契約是OT 5年 : 沒有金額 : 為什麼簽OT的大日可以找NET來進行ROT : 這裡出現契約和法律上非常大的問題 : 當初議會請示財政部是要否有適法問題 : 而財政部回答 :  三、旨案民間機構得否於營運期間對商場基地進行增建、改建及擴建,屬個案履約事宜, :    應由主辦機關基隆市政府就個案實情依促參法規及投資契約約定,本權責核處。 : 我想意思是說應該由市府就契約認定 : 但是OT契約不包含改增擴建 : 除非當初招標的契約和實際上簽的不一樣 : 這就更不應該了 : 因為這新聞當初鬧很大,甚至在2018市長選舉也被拿出來講,所以NET要主張不知道 : 大日開發簽的是什麼契約,未免過於牽強 : 現在看謝立功當初的質疑 : 為何公告招商是OT(營運-移轉)之採購案,採購招標基地之範圍、樓層均已明定,何以簽約 : 後變成ROT(增建-營運-移轉)? 權利金一年只比原本增加三十七萬,但他忘了業者增加了將 : 近三千坪的商場面積,每個月不過增加三萬的權利金,如此荒唐的事,只有林右昌做得出, : 還以此炫耀沾沾自喜 : 謝立功並指出,當初招商是OT簽約後變成ROT,也是先斬後奏,議會也質疑有問題,市府才 : 向內政部釋疑,但違反行政程序市長也都沒有說明,權利金的部分,原本停車場時市府一年 : 收5013萬元,現在提高到5050萬元,難道林右昌不知道東岸商場是市中心區的黃金地段,在 : 寸土寸金的基隆市,會為廠商營造多少的利潤,這也是讓市民懷疑的,林右昌不用說清楚講 : 明白嗎? :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 : 是否為OT是否為ROT,政府網站都查得到 : 就算不去查,新聞也報的沸沸揚揚 : NET又是當事人,不可能不知情 : 這時候要主張為善意第三人,情理法不容 : NET在此情況下,配合便宜行事的政府 : 在OT的契約下做了ROT的事 : 契約裡沒允許的情況進行了改建 : 那現今的東岸商場就是赤裸裸的違建 : 是不存在於OT契約裡面的幽靈建築 : 等於是NET強佔國有地? : 不是越講越誇張了嗎 : 再看看大日開發信二停車場爆出的弊案 : 還有,前市長至今對這件事沒做出任何評論 : 哎呀.. : 嗯 我先說說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時間感想 「哇,二十年欸,國民黨餓八年,餓很久喔 不虧是國民黨。居然敢簽二十年。」 第二個感想 「微風?微風很了不起嗎?反正我也不會進去購物。」 雖然非精品級別,還是消費得起 但還是不覺得微風的單價是一般百姓可以當自家廚房逛的 NET可以說是從小與父母上街買衣服開始到 自己賺錢買衣服都可以放心逛的地方,當初NET換點之後逛得更是舒服 按照此篇舉證,意思是NET當初違法改建? 好喔,我覺得NET原合約到了,也別告法院了 有風度點直接開記者會認錯,並恭喜微風 但當初東岸停車場算是一樓挑高的建物,就把現有違建拆到剩一樓就好 再交給微風經營,這樣才算有借有還 你微風之前都沒投資半毛,一來就想獨佔二十年? 那拆到剩一樓,微風也投資改建,那你簽二十年,我服 如果微風也是沿用NET改後的建物,那憑什麼簽二十年約? 不然人家都花錢投資下去改建了,沒虧損,店鋪也滿租 如果說是租金太少,那新約重簽也可以重新要求 續約優先考慮原商家才是合情合理的 我鼓勵NET拆掉當初改建的部分,有錯就認,真心不騙 前年開始版上風向就很奇怪一直帶謝國樑有多好 我就很好奇,基隆版上的平均年齡是多少? 立委不出席評鑑最爛,只是憑自己是二信的二代是好到哪? 還是基隆人都金魚腦? 市長選舉半年前快一年就在堤頂交流道掛GOGORO的布條 怎麼看都像買票,而且還是做不到的那種 果然選後馬上跳票 離題了 最後還是要鼓勵NET要認錯,形勢比人強,你就全拆了吧 每年年末做公益幫助清寒家庭的企業是比不上人家靠關係賺錢的 期待兩年後又可以看到有一棟全新的東岸停車場 這樣很有中國特色,拉高GDP就靠這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02.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6194497.A.83F.html

01/25 23:38, 3月前 , 1F
馬上看到綠X崩潰,理性討論很難?
01/25 23:38, 1F
是理性討論阿 按照上一篇提供的證據,假設為真 那現有東岸是違建喔 新增違建,即報即拆 前林市長真的很壞,居然允許在基隆市中心蓋一個超大型違建,更可惡的是 居然還沒有人檢舉!? 這真的是太可惡了....... 現在新聞報出來了,看到有人討論 我才知道前林市長居然幹了這種壞事 建議現任市長要主持正義,也不用等了 直接派人把NET蓋的違建給拆了,然後把帳單寄給NET叫他付錢 展現公權力,以昭眾人,切勿心存僥倖,貪贓枉法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謝市長就是基隆人新的青天! 新增違建,即報即拆 你應該也讚成吧?

01/25 23:50, 3月前 , 2F
樓上這種表達方式確實無法和人理性討論無誤,對了!這才
01/25 23:50, 2F

01/25 23:51, 3月前 , 3F
叫朵拉XDD
01/25 23:51, 3F

01/25 23:53, 3月前 , 4F
原po看來也潛水很久了 應該也是受夠胡說八道了吧XDDD
01/25 23:53, 4F
※ 編輯: crisis7287 (1.169.102.133 臺灣), 01/26/2024 00:06:18

01/25 23:54, 3月前 , 5F
合約問題一直崩潰市長本人?很難讓人不聯想到綠X
01/25 23:54, 5F

01/25 23:55, 3月前 , 6F
我覺得NET就輸不起而己,標之前不提出異議,標完才覺得不公
01/25 23:55, 6F

01/25 23:55, 3月前 , 7F
平,要學連戰當初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嗎
01/25 23:55, 7F

01/25 23:57, 3月前 , 8F
不用在那裡X來X去啦 光這起手式,就沒人要跟你理性討論
01/25 23:57, 8F

01/25 23:59, 3月前 , 9F
像你護綠那樣?
01/25 23:59, 9F

01/26 00:23, 3月前 , 10F
簽約的從來不是NET要怎麼跟他續簽啊
01/26 00:23, 10F

01/26 00:23, 3月前 , 11F
你是不是完全沒看內容 也沒去翻契約
01/26 00:23, 11F

01/26 00:24, 3月前 , 12F
NET是跟大日開發簽約 證明你根本都沒在看 我的媽啊
01/26 00:24, 12F
嗯 按照你的文章推論,現有東岸是違建阿 前市長違法 那謝市長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應該執行公權力把現有東岸拆掉嗎? 拆完後,請NET付錢,這是你違法蓋的,我不承認 全都拆乾淨後才可以重新開標不是嗎? 如果沒拆違法建築就開標 那謝市長是不是與林市長一樣也是同樣貪小便宜?便宜行事? 你蓋的違法建物我要是我市府的,但合約是你跟大日簽的,跟我市府無關 但是這違法建物在市府手上又可以合法轉租給微風 市府都包贏喔? 我也認同前面有人推文說的,標案沒標到也沒什麼好說的 NET就有自覺點,市長都說成這樣了,不要人催啦,都拆一拆 省個清淨 ※ 編輯: crisis7287 (1.169.102.133 臺灣), 01/26/2024 00:38:39

01/26 00:29, 3月前 , 13F

01/26 00:31, 3月前 , 14F
這也是20年 這叫餓很久嗎 你知不知道BOT都是50年 這樣
01/26 00:31, 14F

01/26 00:31, 3月前 , 15F
叫餓50年嗎 唉
01/26 00:31, 15F

01/26 00:31, 3月前 , 16F
你有時間在那寫一堆情緒性的政治言論 有去看OT ROT BO
01/26 00:31, 16F

01/26 00:32, 3月前 , 17F
T是什麼嗎
01/26 00:32, 17F

01/26 00:36, 3月前 , 18F
你知道高鐵bot是到2067年 政府就可以無償取回嗎 到時
01/26 00:36, 18F

01/26 00:36, 3月前 , 19F
候高鐵公司要把軌道車站拆光光?
01/26 00:36, 19F
高鐵是合法蓋的 我就問,現有東岸到底是不是違法蓋的? 如果違法,那就是違建 新增違建是不是即報即拆? 如果不是違建,那你上一篇最後的推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 ※ 編輯: crisis7287 (1.169.102.133 臺灣), 01/26/2024 00:41:59

01/26 00:42, 3月前 , 20F
你怎麼不回答餓20年?
01/26 00:42, 20F

01/26 00:43, 3月前 , 21F
知道自己講的話沒邏輯了喔
01/26 00:43, 21F

01/26 00:44, 3月前 , 22F
NET說大日把所有權移交給政府你知道什麼意思嗎
01/26 00:44, 22F

01/26 00:44, 3月前 , 23F
代表NET從來沒有建物所有權喔
01/26 00:44, 23F
餓20年是我看到新聞的第一時間感想 高鐵BOT依法蓋完,年限期滿是政府的 之後是按照你的結論推論的 「NET在此情況下,配合便宜行事的政府 在OT的契約下做了ROT的事 契約裡沒允許的情況進行了改建 那現今的東岸商場就是赤裸裸的違建 是不存在於OT契約裡面的幽靈建築 等於是NET強佔國有地?」 你說NET做了契約沒有的事,所以現有東岸商場是違建 違建轉移給市府? 照你所說NET蓋的東岸商場是違建,那市府應當是要主張拆除,而非收下 因為東岸商場不是「合法建築」 當東岸商場拆除後,市府才可以重新開標 這樣才符合程序 而不是收下了違法建築,卻又把他租出去 如果市府收下又開標,是不是市府某種程度上也認為東岸商場是合法建築? 如果是合法,那NET爭取他的權利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回歸我之前說的,我還是建議NET都拆一拆啦 市府擺明要微風了,NET鼻子摸摸就認了...... ※ 編輯: crisis7287 (1.169.102.133 臺灣), 01/26/2024 00:56:01

01/26 00:47, 3月前 , 24F
是不是違建給現在市府去認定,蓋的時候違法也可以就地
01/26 00:47, 24F

01/26 00:48, 3月前 , 25F
合法又不是沒有這種案例
01/26 00:48, 25F

01/26 00:48, 3月前 , 26F
請問NET對於沒有所有權的東西你要怎麼拆?用飛彈嗎
01/26 00:48, 26F

01/26 00:58, 3月前 , 27F
net不是我的童年和生活
01/26 00:58, 27F

01/26 01:04, 3月前 , 28F
如果是合法建築NET更沒有權力去爭取,因為在OT/ROT契
01/26 01:04, 28F

01/26 01:04, 3月前 , 29F
約終止後,政府就能無償取得該建築與建物,前市府已經
01/26 01:04, 29F

01/26 01:04, 3月前 , 30F
對該建築發了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就認定他是一個合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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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1:04, 3月前 , 31F
築,這已經是既成事實,NET也沒有權力也沒有所有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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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1:04, 3月前 , 32F
拆已經移轉所有權的建築囉
01/26 01:04, 32F

01/26 01:04, 3月前 , 33F

01/26 01:05, 3月前 , 34F
這是109年前市府的資料喔 他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移轉後
01/26 01:05, 34F
還有 81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1/27 13:21, 3月前 , 116F
是違建,同樣都是手握重要權力的人物,某方的違建就是
01/27 13:21, 116F

01/27 13:22, 3月前 , 117F
可以被容許,另一方的就是不行,那就沒有繼續討論、講
01/27 13:22, 117F

01/27 13:22, 3月前 , 118F
道理的空間
01/27 13:22, 118F

01/27 20:56, 3月前 , 119F
推 違建就拆 有錯就認吧 但有可能嗎
01/27 20:56, 119F

01/28 12:02, 3月前 , 120F

01/28 12:02, 3月前 , 121F

01/28 12:02, 3月前 , 122F
不覺得另外兩邊的支持者有啥臉指責XDD 反正選舉都選完了
01/28 12:02, 122F

01/28 22:18, 3月前 , 123F
可以搭個789同時欣賞賴宅和大NET
01/28 22:18, 123F

01/29 00:31, 3月前 , 124F
K黨還有良心就讓NET多待在東岸廣場幾年吧 但我是不看好啦☺
01/29 00:31, 124F

01/29 12:17, 3月前 , 125F
NET就沒標到,頂多市府居中協調微風先保留NET賣場回租
01/29 12:17, 125F

01/29 12:17, 3月前 , 126F
NET 2年
01/29 12:17, 126F

01/29 22:51, 3月前 , 127F
按法律關係,基隆市政府沒有拆的必要,但是net可以主張
01/29 22:51, 127F

01/29 22:51, 3月前 , 128F
其增建有增加該處價值,是可以要點錢錢的,就這樣,別
01/29 22:51, 128F

01/29 22:51, 3月前 , 129F
再拿違建說嘴
01/29 22:51, 129F

01/29 22:52, 3月前 , 130F
如果真違建,麻煩同時檢討林右昌為何讓違建活這麼久?
01/29 22:52, 130F

01/30 12:20, 3月前 , 131F
很急吼
01/30 12:20, 131F

01/30 12:44, 3月前 , 132F
蔡適應哪裡沒謝國樑好 XD 立院質詢的部分嗎 XDD
01/30 12:44, 132F

01/30 14:05, 3月前 , 133F
即使NET不是跟市政府簽約,但市政府把NET2-4樓的建物直
01/30 14:05, 133F

01/30 14:05, 3月前 , 134F
接簽給微風,還沒處理好爭議就急著讓微風進駐的做法,
01/30 14:05, 134F

01/30 14:05, 3月前 , 135F
不覺得這樣有比較妥當
01/30 14:05, 135F

01/30 14:20, 3月前 , 136F
不知道上面的人是從何得知NET沒有建物所有權的???
01/30 14:20, 136F

01/30 14:38, 3月前 , 137F
既然吵成這個樣子,為什麼政府不把相關證明都拿出來一一
01/30 14:38, 137F

01/30 14:39, 3月前 , 138F
說明呢
01/30 14:39, 138F

01/30 15:04, 3月前 , 139F
其實可以協商的話NET的約也只到明年年底,那時候再退
01/30 15:04, 139F

01/30 15:04, 3月前 , 140F
場說不定就不會這麼多爭議了
01/30 15:04, 140F

01/30 15:28, 3月前 , 141F
如果NET把樓上拆掉真的很浪費也很沒必要...希望多方能協
01/30 15:28, 141F

01/30 15:28, 3月前 , 142F
調出一個好的結果...
01/30 15:28, 142F

01/30 15:52, 3月前 , 143F
如果NET當初能像微風一樣簽20年的話還公平一點
01/30 15:52, 143F

01/30 16:10, 3月前 , 144F
官商勾結只要程序上合法 別人就只能當作政府大方了
01/30 16:10, 144F

01/30 16:32, 3月前 , 145F
招標的問題也很大,微風在得標前就招人,事先就知
01/30 16:32, 145F

01/30 16:32, 3月前 , 146F
道自己會得標,而且評分的標準還有很多主觀判定的
01/30 16:32, 146F

01/30 16:32, 3月前 , 147F
項目,這樣不就是想給誰就給誰嗎?也不把招標的標
01/30 16:32, 147F

01/30 16:32, 3月前 , 148F
案金額跟評分標準公佈出來,如何讓人信服?
01/30 16:32, 148F

01/30 16:58, 3月前 , 149F
微風預計出資2.5億也遠遠不及NET當年的2.89億,結果政
01/30 16:58, 149F

01/30 16:58, 3月前 , 150F
府還這麼好 直接簽20年起跳 這叫做沒有特別待遇嗎
01/30 16:58, 150F

01/30 17:02, 3月前 , 151F
基隆市政府拿不出2-4樓的房屋所有權狀,卻在合約內把這
01/30 17:02, 151F

01/30 17:02, 3月前 , 152F
塊餅直接劃給微風,這又是什麼操作
01/30 17:02, 152F

01/30 23:26, 3月前 , 153F
笑死 新聞出來了 基隆市府沒有產權
01/30 23:26, 153F

01/30 23:32, 3月前 , 154F
新228事件哩
01/30 23:32, 154F

01/31 06:57, 3月前 , 155F
看原po一直跳針超好笑XD
01/31 06:57, 1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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