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今日家人車禍,員警的態度問題

看板Keelung作者 (KEN)時間9年前 (2014/08/24 19:59), 編輯推噓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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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inhead88 (KEN)》之銘言: : 各位版大你們好,第一次發表文章,如有不對地方~請多包涵! : 事情發生於2014/8/23下午約三點左右,媽媽位於基隆市仁愛市場附近... : 被併排違規停車的汽車因後座下車沒看右後方,突然開門撞擊到媽媽機車 : 車身而導致媽媽摔車! : 本人沒有在事發現場.是趕到醫院時,媽媽躺在病床上等著照X光片,我問媽媽才知道事情 : 的經過. : 一開始員警先幫對方做筆錄,是離我們有一段距離的桌子.當我在等X光片時,隱約看到 : 警員跟對方還有說有笑,一開始還沒想這麼多. : 後來媽媽告訴我說,駕駛人在現場有說他是義消,而且他們好像認識. : 等到對方做完筆錄時,員警換幫我媽媽做筆錄,媽媽就照我上面敘述的跟員警說... : 員警問我媽媽說:你確定是開門撞到車身嗎? : 我媽媽說:對,確定. : 員警就說:不可能是車身,一定是車頭,因為你車身沒有痕跡! : (關於這點,我非常納悶的是,媽媽機車是剛起步,車速不快,如果開門去撞到, : 一定會有痕跡嗎?如果開門去撞到機車車殼到有痕跡,應該開門開很大力吧) : 我也不懂為什麼員警這麼"肯定"的說一定是車頭..我沒有多說話 : 然後員警在寫完媽媽敘述的筆錄完,請媽媽過目,媽媽說她頭很暈,請我幫她看. : 後來我看了一下,就問員警大哥說~ : 我媽媽有說對方是併排停車,這個是否可以註明在上面? : 結果員警大哥口氣突然變了一個人~很不高興的說 : "筆錄不是你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 "對方違規併排停車,違規部分我們自己會斟酌要不要開罰" : (我跟姐姐媽媽都愣住了...因為員警態度轉變太快) : 其實我會要求加上註明的原因不是希望對方吃罰單,而是如果不管到法院還是調解委員會, : 起碼我們還有這份筆錄可以證明對方是有併排違規停車的問題. : 我真的很納悶...難道筆錄不就是照著當事者陳述的寫上去嗎?還是我太雞婆? : (在此就不公佈是哪個單位的X姓員警了)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與幫忙。 說真的,其實在醫院的時候筆錄已經簽名了。因為只想急著讓媽媽可以早點回家休息,所以 是我們自己沒有顧好我們自己的權益,我們認了沒關係。 但那位員警的態度實在無法苟同,回到家後媽媽也一直很生氣問說:為什麼員警一直對我們 很凶,現在是我們的錯嗎? 看著媽媽這麼生氣,讓我好想把這惡劣的警員PO上來讓大家知道.... 最後補上惡劣警員其他誇張行徑~ 1.拿著他自己畫的肇事現場圖給我姐姐看,問說:看不看的懂? 姐回說:不好意思,看不懂 員警說:正方形是車子啊,三角形是機車啊,這樣還看不出來.. 姐會說:不好意思,不知道是這樣看 員警:本來就這樣啊,不然你跟我說要怎麼畫..... 2.在筆錄寫完的第二頁,警員問媽媽有沒有喝酒跟一些基本問題,然後在勾選第二頁的問題 項目,勾完後.... 突然把本子拿給我,說:這個要不要也給你過目? 我也不知道什麼東西,順手接過來看了一下,上面是剛剛問媽媽的問題然後勾選的一張紙。 我就把本子遞迴給員警說:這個不用吧,你都照媽媽說的勾了。 員警就說:你不是很愛看,給你看啊,給你看清楚啊... 天啊...我們到底哪裡惹到你了!交通大隊的警員大哥...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eelung/M.1408881589.A.4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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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爛哦~擺明就是要欺負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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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解不成,發生事故那天起算三個月內要去警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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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打算好好爭取自己權益的話 這種東西也可以不用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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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0:07, , 4F
鄉民會想怪你 怎麼能姑息這種惡質的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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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定是當時的警員幫你重做一次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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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可以當下反應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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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訴員警最快,自己的權益放棄了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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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0:19, , 8F
大家也別責備原po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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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想讓媽媽早點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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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可以不用當天做完,可以跟他說妳先回家休息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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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1:34, , 11F
就算已經簽名 還是可以打電話到督察室
08/24 21:34, 11F

08/24 22:07, , 12F
這種態度不投訴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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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2:52, , 13F
如果不投訴,只會姑息養姦,勇敢為自己作一件對的事情!
08/24 22:52, 13F

08/24 23:01, , 14F
太惡質了,一定要投訴他! 以免危害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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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12, , 15F
........投訴他!!!!!!!!!!!
08/24 23:12, 15F

08/25 15:04, , 16F
投訴他吧,筆錄本來就是你怎麼說他怎麼寫,別姑息了。
08/25 15:0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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