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你最不喜高雄版的什麼以及新期待?
舉例來說啦
[徵求]幫代刷電影票買一送一
內文 用小七點數換
這篇也可以發一篇 依照偉大的版規還沒事
高雄版獨一無二的設計
這篇我已經做好被噓的準備了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恭喜兩位新版主上任!!!!!‧☆,:*:‧\( ̄▽ ̄)/‧:*‧°☆* ‧\( ̄▽ ̄)/‧:*‧°☆*
: 雖然似乎因為有些問題而讓上任有所延遲~
: 不過也不妨礙有新版主上任的愉悅~~~~
: 好低~這篇是閒聊文,請高雄版的各位輕鬆一點看待^^
: 這篇是純粹想閒聊,喜愛高雄版的各位,有沒有覺得不喜歡高雄版的哪一點?
: (除了買賣文以外嘿~不然光討論買賣文應該就飽了Orz)
: 舊版主其實管理高雄版有不算短的時間了
: 老實說,跟我當初進來的高雄版差異很大
: 有種,越來越失去溫暖人性的fu~
: 或許在舊版主的理念下,高雄版似乎比較偏功能性
: (是只以大多數市民為主)
: 一些心情抒發什麼的,就完全排除在外
: 可是很弔詭的是,如果真的是想討論以多數市民相關的東西
: 那,應該"徵求文"也不該出現吧
: 因為徵求文多是以自身利益出發,跟多數市民應該沒有太大關係吧@@?
: (我不是戰徵求文,舉例而已,請大家勿戰嘿>"<)
: 從剛進來高雄版到最近,由於中間有好一段時間沒進來逛
: 一直到我開始辦跳蚤市場的活動時,
: 讓我覺得高雄版是很不友善的。
: 就因為我所舉辦的活動,必須讓一起活動的成員分攤場地費
: 以現在的版規來看,我這樣的活動,就成了買賣文當中的一份子
: 以至於,我在高雄版無法順利的讓想參與的人參與
: 導致我每次辦完,都有高雄版的鄉民跑來問:為什麼高雄版沒看到?
: 舉辦活動的場地費分攤,可以跟賣自己物品或者是租房文章的買賣文相比擬嗎?
: 我這部份真的不太懂。
: 地方版的作用是什麼?
: 我覺得除了功能性的便利以外,能夠聯絡高雄在地人的感情也很重要吧
: 如果大家不喜歡買賣文的氾濫,所以設限,這我瞭解,
: 可是,應該不是只要牽扯到金錢的行為都被含括在買賣的規定之中吧?
: 如果連活動的費用分攤都被包涵在內,我會覺得太上綱了。
: 好像扯遠了……>"<
: 那來回歸正題~
: 對於舊高雄版,我不喜歡的,是類似下面的簽名檔
: 覺得還挺囉唆的……根本把高雄版鄉民當小孩叨念……= =
: 每次看到每次心情都不太好XD
: 應該說,你如果讓人家在發文章的時候提醒給大家看是很OK的
: 看完,就可以刪掉,讓文章也可以乾淨一點
: 這樣的提醒是很溫馨的,可是,跟文章一起出來就顯得有點不是很好了…
: 所以,如果新版主上任,可不可以把這個簽名檔的規定稍做更改?
: 改成看完之後就可以刪除這樣。
: 希望新版主上任之後,高雄版的濃厚人情也可以慢慢回歸~~~~~
: 謝謝願意替高雄版出力的版主s~~~~
: -----------------(以下請勿刪除)---------------------------------
: 高雄板非心情板、個板,無關高雄廣泛市民之文章請勿張貼。
: 例如:我家隔壁的母貓生了小貓、對面的阿婆一個人獨居之類的。
: 這裡是高雄板,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
: 沒高雄點就直接刪除囉。
: 修改文章標題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T
: 修改文章內文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E
: 同性質文章請以大E修改內文方式加註,請勿於板上重覆多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44.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410351659.A.65A.html
※ 編輯: basicnet (114.33.144.171), 09/10/2014 20:21:50
推
09/10 20:23, , 1F
09/10 20:23, 1F
推
09/10 20:31, , 2F
09/10 20:31, 2F
推
09/10 20:46, , 3F
09/10 20:46, 3F
推
09/10 20:47, , 4F
09/10 20:47, 4F
推
09/10 20:52, , 5F
09/10 20:52, 5F
→
09/10 21:11, , 6F
09/10 21:11, 6F
→
09/10 21:59, , 7F
09/10 21:59, 7F
推
09/10 22:13, , 8F
09/10 22:13, 8F
→
09/10 22:14, , 9F
09/10 22:14, 9F
→
09/10 22:15, , 10F
09/10 22:15, 10F
→
09/10 22:15, , 11F
09/10 22:15, 11F
→
09/10 22:16, , 12F
09/10 22:16, 12F
→
09/10 22:16, , 13F
09/10 22:16, 13F
→
09/10 22:16, , 14F
09/10 22:16, 14F
→
09/10 22:17, , 15F
09/10 22:17, 15F
→
09/10 22:17, , 16F
09/10 22:17, 16F
推
09/10 22:20, , 17F
09/10 22:20, 17F
→
09/10 22:21, , 18F
09/10 22:21,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