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版主說清楚....

看板KMT作者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時間15年前 (2009/06/28 07: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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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用司法程序加點手段" 為什麼刻意忽略上面這一句 手段也非常簡單 你有千百種合法的方法讓他周遭的人知道他面臨什麼樣的官司被告 如果可以 讓裁定書寄到他公司最好 還有一點 不要低估前科對一個人未來的殺傷性 最好是老闆或是還是合作者都徵信不到你有無前科記錄 下面的文章可以讓你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97389 用司法手段毀滅對方稱為什麼詛咒 為什麼用合法手段讓一個人丟掉工作 失去別人信任 叫做詛咒?? 讓他丟掉工作 讓他家人從經濟困境來正視他的行為是什麼詛咒 為什麼我們要去寬容一個恐嚇別人的人?? 用合法的手段達到目的有什麼不對... 請你說清楚!!! -- 禮券拿到尿失禁 發票數到手抽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0.63 ※ 編輯: GianniC 來自: 59.112.130.63 (06/28 08:08) ※ 編輯: GianniC 來自: 59.112.130.63 (06/28 08:10) ※ 編輯: GianniC 來自: 59.112.130.63 (06/28 08:25) ※ 編輯: GianniC 來自: 59.112.130.63 (06/28 08:32)
文章代碼(AID): #1AHh7WOq (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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