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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時間15年前 (2009/06/28 07: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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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用司法程序加點手段". 為什麼刻意忽略上面這一句. 手段也非常簡單. 你有千百種合法的方法讓他周遭的人知道他面臨什麼樣的官司被告. 如果可以 讓裁定書寄到他公司最好. 還有一點 不要低估前科對一個人未來的殺傷性. 最好是老闆或是還是合作者都徵信不到你有無前科記錄. 下面的文章可以讓你參考.
(還有358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時間15年前 (2009/06/28 13: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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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你提出的解釋 我會建議FENOR板主取消對你這個詛咒他人的警告. 但我必須根據你推文最後一句話 "如果是我一定竭盡所能毀滅他". 追加你「主張暴力」的處罰. 既然是竭盡所能 我想就無須辯解是依合法手段來進行了. 等FENOR板主決定是否取消你的警告 再視情況決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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