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放過無辜的平民好嗎 陳幸瑜做錯了什麼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從三總與榮總或其他軍醫院再派一組醫生給他看診,確定是否
: : 真有法定無法出庭的事由.
: : 剛剛網友推文說的好.兩次投票都能到但是16次不能出庭,當然
: : 要懷疑醫生是否造假.
: 共同看診;調閱病歷
: 都可以做阿
: 倘若吳淑珍由多方會診都認為不適合出庭,泛藍會停止攻擊嗎?
: 另外,出庭跟投票是兩碼子事
: 病患可以花個半小時去投票,就一定能出庭嗎?
: 何謂當然懷疑醫生是否造假
: 懷疑醫生造假為真,跟他出門投票是兩回事
所以我建議由軍醫系統複診,那麼大家會覺得比較有公信力.
法律層次,吳淑珍只要一直不出庭就永遠無法釐清真相.
道德層次,陳小姐也從來不為趙建銘以因為娶他而得的權力
犯事而道歉.
假如趙建銘的太太向來都是一介平民,自然不可以這樣對待.
問題是趙的犯罪資本均由陳而來,陳小姐怎麼可能會就是個
無辜平民呢?
法律責任或容再論,道義責任呢?
大家都覺得這個社會不需要道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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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med 來自: 140.112.4.234 (05/2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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