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廢死刑,王清峰將成為新政府最大負資產 …

看板KMT作者 (突如一夜春風來)時間16年前 (2008/04/27 16: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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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很多法的range很寬。 如果一條罪是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死刑。 那麼,怎麼樣才能判到死刑? 這會是很嚴謹的討論。 我覺得,除了國際公罪,與特定情況。其他罪中的死刑,其實是可以取掉的。 因為你幾乎沒辦法惡行重大到這個程度。 況且,像是自首,主動認罪,顯有悔意,或是最近很夯的「有愛意」,都能成為 量刑中,迫使法官輕判的因素。 而法官要重判,一定得要有很足夠的理由(但很難)。 因為以往的判例怎樣才會判到死刑,這樣又會被人權團體用什麼方式釘到滿頭包。 甚至於你判了死刑之後,法務部長可以不簽... 這樣名存實亡的懲罪方式,取消吧。 當然,取消死刑的另一個部份,在於取消無期徒刑中,部份關於假釋的優惠。 如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其實也足夠了。 -- 陳水扁說﹕ “雖然4年前公投的題目不痛不癢﹐但是還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們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歸嫌﹑罵歸罵﹐到最後我們贏在哪裡﹖就贏在防衛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條﹐才讓呂秀蓮跟我陳水扁連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2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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