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施工中被檢舉違建
※ 引述《lsat (讀書種子)》之銘言:
: 小弟請了某設計師
: 當初規劃有一塊外推陽台, 設計師說這算雨遮不構成違建
: 目前工程快完工了, 但昨天收到建管處違建通知, 請問我應該立刻停工嗎?
: 一般遇到這種問題要怎樣跟設計師釐清責任?
: 若是我去訴願或訴訟, 建管處會在官司確定前停止執行嗎?
: 一般收到通知到實際來強制拆除通常要多久?
我第一次聽過有設計師那麼敢的
只要是與原申請建照的圖面不符的地方
都屬於違建
而只要接到違建通知
就必須立即停工
對設計師部分
你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
請他負責復原的費用
另一方面
誠如上面那位前輩說的
最好是自己請工班搶在拆除大隊前
將已施作部分復原
最好是請有證照的建築師 或設計師來核對原始圖面
看復原的部分
跟原圖面是否相符
不然等複查
又是一張罰單
搶在拆除大隊前面的原因是
拆除大隊可不是很幼秀的幫你拆除
最後只能替你難過
天底下那麼多設計師
偏偏被你遇到兩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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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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