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施工中被檢舉違建

看板Interior作者 (飛)時間16年前 (2010/01/15 0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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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sat (讀書種子)》之銘言: : 小弟請了某設計師 : 當初規劃有一塊外推陽台, 設計師說這算雨遮不構成違建 : 目前工程快完工了, 但昨天收到建管處違建通知, 請問我應該立刻停工嗎? : 一般遇到這種問題要怎樣跟設計師釐清責任? : 若是我去訴願或訴訟, 建管處會在官司確定前停止執行嗎? : 一般收到通知到實際來強制拆除通常要多久? 我第一次聽過有設計師那麼敢的 只要是與原申請建照的圖面不符的地方 都屬於違建 而只要接到違建通知 就必須立即停工 對設計師部分 你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 請他負責復原的費用 另一方面 誠如上面那位前輩說的 最好是自己請工班搶在拆除大隊前 將已施作部分復原 最好是請有證照的建築師 或設計師來核對原始圖面 看復原的部分 跟原圖面是否相符 不然等複查 又是一張罰單 搶在拆除大隊前面的原因是 拆除大隊可不是很幼秀的幫你拆除 最後只能替你難過 天底下那麼多設計師 偏偏被你遇到兩光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6.42
文章代碼(AID): #1BJqDsu8 (Inte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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