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看板Insurance作者 (草木本有心)時間7年前 (2017/03/02 09:38), 7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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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hZT5kG ]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時間: Thu Feb 23 09:13:37 2017 這則新聞充分顯示出一般民眾的法感情及法律素養, 但多討論都是好事, 只希望別因個案流於民粹,反而生出怪怪的東西。 在法律素養部分, 太多人把乘客責任險與傷害險混為一談, 乘客責任險的保障對象是業者, 當業者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之請求時, 保險公司才負賠償之責。 保費也是以此計算,不該要求責任險承擔傷害險的範圍。 新聞中保險公司不賠,是因為哥哥非民法第194條之請求權主體, 所以沒上述的責任存在(不是說業者沒責任)。 而第194條,賠的是精神慰撫金, 難道有特別要放寬到兄弟姊妹彼此間也可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需要嗎? 台灣與多數國家之所以限定在父、母、子、女及配偶, 自有其實務上的考量,擴大後的利弊仍很難說。 ------------------------------------------------------ 但今天一般民眾會討論這件事, 就是因為法感情上,認為人死了,留下的家屬應該要拿到賠償, 這沒有錯,但就錯在誤以為沒其他賠償存在。 這案子裡,哥哥36歲,死去的妹妹34歲,都是成年人了, 妹妹個人的壽險、意外險、旅平險, 那還是會賠啊!這部分仍會作為遺產, 而哥哥就是第三順位的法定繼承人。 重複一開始說的, 為什麼非得要責任險去承擔壽險、意外險的保障內容呢? 為什麼不探考整體,而單獨去要責任險的錢呢? 下面很想罵律師 ※ 引述《kingfsg7326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 3.完整新聞內文: : 國五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出遊的李姓夫妻與女兒一家三口全 : 部罹難,獨留兒子一人。李男處理父母及妹妹後續喪葬事宜也已經到一個段落,剩下保險 : 理賠部分還在進行,但承接這次乘客險的富邦保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保險卻用民法194 : 條告訴李男無法領取妹妹的保險金,讓家屬為之氣結,律師宋重和表示「保險公司明顯推 : 託,根本與民法194條無關,拒賠理由相當惡質」。 : 李男的阿姨黎鳳珠氣憤地說「我們去電富邦保險,要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的部分,得到的回 : 答就是根據民法194條無法理賠,叫總統來也是一樣」,黎阿姨又問富邦員工「為什麼哥 : 哥不能領妹妹的保險金,那誰可以領?」,富邦員工竟回說「誰都不能領!」又去電旺旺 : 友聯詢問旅責險,得到的回答也是一樣,讓黎阿姨氣得說「到底法律是保護業者,還是保 : 護我們人民?」 一般民眾的法感情也常批評法官或律師, 很多批評未必有道理, 板上念法律的也常跳出來反駁說法盲。 但很多時候, 根本就是律師為了接案賺錢, 不好好說明,反而積極煽動客戶, 有時也會像這則新聞般踐踏到其他行業的尊嚴, 搞不好上新聞還是律師建議的。 既然法律從業人員會為了賺錢而故意誤導民眾, 那法律不被人尊重,也是情理之內的事。 : 律師宋重和解釋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 :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他說「被保險人已經死亡,保險金會變成 : 遺產,根據受益人順位,哥哥屬於第四順位,理當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與民法 : 194條是沒有關係的;保險公司利用民法194條來推託,是個不負責任的說法」。(突發中 : 心陳以昇/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22/10617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15.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812421.A.B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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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各打二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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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念頭case不好接啊 你看麵包店那件和這件 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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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是先接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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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難,看不是很懂,結論就是依法不可以請求理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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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保費就該賠。沒出事要賺,出了事又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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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保險業務這麼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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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法律本來就是為了賺錢居多阿 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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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還在跳針,就法律規定不能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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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啊,為什麼限父、母、子、女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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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賠的要賠阿~~但不用賠得位什麼還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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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關保險公司什麼事,為何各打2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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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有很多種,找錯保險要怎麼賠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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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為什麼沒份,表兄弟咧,大嬸大伯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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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會討論這件事情就單純 垃圾記者帶風向 一堆人被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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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一說法是不能直接理賠也能把妹妹那份當遺產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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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而已 這件事垃圾媒體責任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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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好像只能請求妹妹的喪葬費,但若拿2百萬的喪葬費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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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就會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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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險的理賠範圍就5種親屬 本來就與哥哥無關 難道我車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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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駕 車借別人開去撞了 也能賠給我? 就不在理賠範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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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角色不對,保險不能賠不是很荒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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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保障功能, 每個都是各自獨立的,保費也以此計算。 不是因為角色不對,而是險種不對, 你眼中只看到責任險不賠, 那怎麼不去問問壽險、意外險、旅平險呢? 難道買個意外險,結果罹癌時該去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 編輯: toro736 (116.241.215.101), 02/23/201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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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標準台灣最美風景 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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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該賠給誰的就先賠,再用遣產繼承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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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A被B殺掉 然後A的祖宗18代都跑出來跟B請求 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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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賠才叫荒唐咧 這樣可以賠那父母的兄弟姊妹也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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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家人出遊死光,保險公司都不用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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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拿錢了 到底在凹鯊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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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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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先賠給該賠的人,不應該人死了就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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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這是在賠什麼 再來說什麼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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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給該賠的,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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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先搞清楚這險到底在賠什麼再來啦 一直在那亂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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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搞笑 但是卻很難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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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分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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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看起來輪不到家屬哀哀叫 應該要旅社老闆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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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件事,該出險給誰?我是說人死了就不用出險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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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腦袋還是沒搞清楚, 責任險不賠,但壽險、意外險、旅平險還是會賠啊, 而哥哥不就是第三順位的法定繼承人? ※ 編輯: toro736 (116.241.215.101), 02/23/2017 0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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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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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壽險或是意外險旅平險不賠你在出來喊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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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人會看你笑話的,問題是沒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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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直在那哭鬧不合理,怎麼讓人不當笑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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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搞懂就算了 好心跟他解釋 他還能完全不懂 這程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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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狀況啦 車禍當下父母一人沒死 重傷住院 趕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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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才掛掉 就可以繼承了 講穿了 人沒死才會有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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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ㄧ直跳針 說自己了解這法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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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為什麼不能覺得法律不合理咧? 保險業務員都這種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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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定身份請求的話,就是會有全家出遊都死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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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保意外壽險是我的事,不能說有其它險種就說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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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是法律上的合理性,保險業務不要再玻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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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合理性??去問民意代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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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過人家就說人家是保險業務 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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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笑噴中 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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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合理?透過正當程序修法啊,還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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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搞不清楚現在在談的是那個險 當然他也不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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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 光看他拿出意外險壽險就知道了 還法律咧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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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不修?還有一種方式是訴訟定讞後提釋憲,大法官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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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行政、立法機關後他們不修也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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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是覺得法律不合理,但是卻一直戰人家是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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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也不知道法律哪裡有問題啦 只是在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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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釋憲會通過啦,若大法官審理案件的法律你也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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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那在體制內大概是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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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就是賠了才是不合理,難道因為今天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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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0:39, , 106F
受關注,就能用特例處置?那跟關說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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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0:43, , 107F
最重點是,居然只有責任險,沒有幫旅客另外保人身意外險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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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0:51, , 108F
阿這是旅行社老闆的問題 怪保險公司是哪招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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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1:31, , 109F
人身意外險本來就是要自己加保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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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2:17, , 110F
壽險業務推車險.責任險會窮死好嗎 一年意外1000多不願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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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2:18, , 111F
hihimen是理組嗎?這麼難的東西不強求你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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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2:18, , 112F
連險種都沒搞清楚還要跟人家嗆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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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3:34, , 113F
跟溝通障礙講道理真的很累吧 只會一直跳針
02/23 13:34, 113F

02/23 19:10, , 114F
您是對的
02/23 19:10, 114F
※ 編輯: toro736 (211.23.3.60), 03/02/2017 09:37:5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ro736 (211.23.3.60), 03/02/2017 09: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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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要架個樓梯讓那位先生下好了,人家下不來了
03/02 09:48, 115F

03/02 10:05, , 116F
民法說了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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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0:05, , 117F
要超越民法 去找大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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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0:51, , 118F
辛苦您了!
03/02 10:51, 118F

03/02 19:52, , 119F
說法律不合理,又戰別人是保險業務,完全不懂在跳針什
03/02 19:52, 119F

03/02 19:52, , 120F
麼耶
03/02 19:52, 120F
文章代碼(AID): #1OjtUJFN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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