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南地震,15歲以下不賠身故
(以上推文恕刪)
: 推 neglect: 未來對家庭負責?都掛了要負什麼責@@ 02/22
: → neglect: 父母的退休金自己要累積吧,養兒防老不是我們的子女的義 02/22
: → neglect: 務 XD 02/22
: → zivking: 107修很多次囉! 02/22
: → neglect: 我沒有激動啦,加個 XD會不會好一點 02/22
: → zivking: 你的討論實已經流於意氣之爭,不奉陪囉! 02/22
: → Alica: 小孩主要是難以抵抗成人對其不利 跟主婦啥的還是有差 02/22
: → Alica: 所以特別立法限制無不可 02/22
兒女對於家庭是否有責任,每個人及家庭的主、客觀因素都不同。
成年人規劃定期壽險,也並非都是為了未成年的子女,也是包含為
父母而買的,並不能斷然的說未成年子女對家庭無經濟意義。
就算撇除未來的經濟責任,未成年子女身故時,所需要的喪葬費用
,對父母也是一個負擔,喪葬費用需要多少也是主觀的,總不能叫
每個人都樹葬了事,若以墓園來說,購置以及管理費用也很可觀。
再說,這次台南地震中有喪失子女、倖存下來的家長,也不乏說要
再把子女「生回來」的,重新孕養子女也需要不小的費用,這部分
與喪葬費用,未必都能靠政府的補償來負擔。
爭議點應是在以無行為能力之人作為保險標的,道德風險較高,但
道德風險不是有或無二分法,是否這個風險高到需要立法去禁止他
的保險利益,應在在考驗這個社會的成熟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40.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56124680.A.D64.html
※ 編輯: ecologi (36.227.40.190), 02/22/2016 15:06:53
推
02/22 16:19, , 1F
02/22 16:19, 1F
→
02/22 16:19, , 2F
02/22 16:19, 2F
→
02/22 16:19, , 3F
02/22 16:19, 3F
→
02/22 20:59, , 4F
02/22 20:59, 4F
→
02/22 21:00, , 5F
02/22 21:00, 5F
→
02/22 21:00, , 6F
02/22 21:00, 6F
→
02/22 21:00, , 7F
02/22 21:00, 7F
→
02/22 21:00, , 8F
02/22 21:00, 8F
→
02/22 21:00, , 9F
02/22 21:00, 9F
→
02/22 21:00, , 10F
02/22 21:00, 10F
→
02/22 21:00, , 11F
02/22 21:00, 11F
→
02/22 21:00, , 12F
02/22 21:00,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討論
18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