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實支實付真能賠自費藥嗎?
※ 引述《kengichen (暫時想不到)》之銘言:
: 看了一下保單條款寫:
: 本條所稱住院醫療費用係指下列各款費用:
: 二、醫師指示用藥
: 1.如果醫院沒有那個藥,醫師應該也沒辦法開指示嘛?
如果沒有A藥物,也會改開有同樣功能的B藥物
: 2.健保不給付的藥,醫師會開指示用藥嗎?
會,像癌症為到一定成度,醫生也會開標靶藥物
: 如果會佔一點健保總額給付,病情又不是一定必要時
: 醫師會開指示用藥嗎?
會問你要不要自費使用
: 另外一個問題
: 如果保險合約約定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時
: 這時又有保另外一家實支實付的話
: 還能接受理賠嗎?
: 該怎麼解決?
有些公司接受副本
這是指,投保時要保書上會詢問
是否曾在別家購買醫療/意外實支實付險種
有告知有告買,那就接受副本理賠
: 1.通知保險公司,我有保兩家實支實付,要收我保費就不要限我給正本?
: 2.跟醫院再要一個收據,補開、重發之類的
: 醫院會開嗎?
會開,但是會蓋上與正本相符的章,即副本
: 以富邦人壽網站為例:http://www.fubon.com/life/qa/qa_life_03_02.htm
: 副本收據或補發收據不可代替正本收據申請理賠。
富邦在這方面算是比較嚴苛的
如果前一家是團保有三種解決方式
1)公司開立證明 保費由公司支出 非自費
此方法最快且容易過
2)有公文證明 為員工福利
這方法有被拒絕的可能
3)開立團保全額聲明書 (自費時)
當是自費時,不想退掉又想加富邦,這是個選擇,但是花費時間很冗長
如果前一家不是團保
那就只能走解前一張這方式了
如果是原安泰體系的,可以簽一張在富邦核保過的等待期30天內解約
來達到兩張醫療險等待期之銜接
但,如果不是原安泰體系的業務,那就只能投保前解約了
: ※ 編輯: kengichen 來自: 123.194.47.10 (11/27 00:55)
: ※ 編輯: kengichen 來自: 123.194.47.10 (11/27 01:01)
: → amateratha:另外一家就選願意收副本收據的保險公司即可 11/27 01:02
: 自己爬文後,再補充一下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22/today-stock3.htm
: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依據金管會保險局最新頒布實施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 及「住院醫療保險單示範條款」相關新制規定,副本收據也可申請理賠給付,壽險業者
: 提醒,申請實支實付醫療理賠應多注意。
: 由於金管會接獲許多投訴,民眾分別在兩家壽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但理賠規
: 定需以醫療單據正本申請,受限於正本只能申請一份,造成保戶重複投保,只能申請一
: 次理賠的爭議。對此,金管會新頒傷害險、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以維護民眾權益。
: 中國人壽理賠部協理呂廣盛提醒民眾,依據金管會保險局於去年頒布實施的「傷害保險
: 單示範條款」,副本收據也可申請理賠給付。因此,只要在去年10月1日(含)以後投保
: ,且在要保書中「已告知」曾投保其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經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就可
: 以用副本收據申請理賠給付。
: 那已經投保的呢?在保險事故發生前趕快做告知嗎?
是的,在事故發生前做告知的動作
但不代表有告知就一定OK
有些保險公司是只收正本的
另外,告知的時候,如果當時已有體況那就會變得很麻煩
且這時候有些保險公司的態度又不一樣了
剛投保時可以接受副本,補告知卻不一定會接受
: ※ 編輯: kengichen 來自: 123.194.47.10 (11/27 01:06)
大法官針對副本理賠的釋憲 http://0rz.tw/vemZj
金管會對於實支實付險種副本理賠之新聞稿 -> http://0rz.tw/s5QAd
最新規定 -> 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regulation/100regu46.htm
可以副本理賠的條件:
(1)先後投保二家同類型實支實付險種 投保後面那家時有告知之前投保史且無拒保
(2)同一家公司承保二張以上實支實付險種
只要符合上述2項條件其中之一即可以副本理賠
每家的規則不盡相同
大部分都是要在要保書上告知已經有投保別家才可以副本理賠
所以許多只收正本的保險公司,只要你告知有買別家,他就拒保
但仍有少數保險公司不管有無告知,都收副本
感謝推文,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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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81.154
※ 編輯: beriaura 來自: 122.123.81.154 (11/2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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