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實支實付真能賠自費藥嗎?消失
看了一下保單條款寫:
本條所稱住院醫療費用係指下列各款費用:
二、醫師指示用藥
1.如果醫院沒有那個藥,醫師應該也沒辦法開指示嘛?
2.健保不給付的藥,醫師會開指示用藥嗎?
如果會佔一點健保總額給付,病情又不是一定必要時
醫師會開指示用藥嗎?
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保險合約約定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時
這時又有保另外一家實支實付的話
還能接受理賠嗎?
該怎麼解決?
1.通知保險公司,我有保兩家實支實付,要收我保費就不要限我給正本?
2.跟醫院再要一個收據,補開、重發之類的
醫院會開嗎?
以富邦人壽網站為例:http://www.fubon.com/life/qa/qa_life_03_02.htm
副本收據或補發收據不可代替正本收據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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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krainianwomen.b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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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47.10
※ 編輯: kengichen 來自: 123.194.47.10 (11/27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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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爬文後,再補充一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22/today-stock3.htm
〔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依據金管會保險局最新頒布實施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及「住院醫療保險單示範條款」相關新制規定,副本收據也可申請理賠給付,壽險業者
提醒,申請實支實付醫療理賠應多注意。
由於金管會接獲許多投訴,民眾分別在兩家壽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但理賠規
定需以醫療單據正本申請,受限於正本只能申請一份,造成保戶重複投保,只能申請一
次理賠的爭議。對此,金管會新頒傷害險、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以維護民眾權益。
中國人壽理賠部協理呂廣盛提醒民眾,依據金管會保險局於去年頒布實施的「傷害保險
單示範條款」,副本收據也可申請理賠給付。因此,只要在去年10月1日(含)以後投保
,且在要保書中「已告知」曾投保其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經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就可
以用副本收據申請理賠給付。
那已經投保的呢?在保險事故發生前趕快做告知嗎?
※ 編輯: kengichen 來自: 123.194.47.10 (11/27 01:0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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