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超額地震險及擴大地震險的理賠?
※ 引述《McCartney (pure and easy)》之銘言:
: ※ 引述《ohyoung ( )》之銘言:
: : 要看你覺得大部分的定義
: : 假設重置成本500萬
: : 保了基本120萬+超額380萬+輕損30萬,
: : 今天大地震全倒你可獲得500萬理賠,小地震輕損30萬內也可獲得理賠
: : 不大不小的地震,損失在30萬到250萬(修復費用,且一定要不修復就不能住)之間,
: : 你只能獲得30萬理賠,這樣你覺得是大部分的話它就是了
: : 一般狀況下
: : 只看承保範圍
: : 擴大地震和輕損地震都可保到部份損失>基本地震和超額地震只保全損狀態
: : 只是擴大可以保的額度較輕損高,保費當然也較高
: 你的結論從理論上當然是如此
: 但是我最大的疑問就是輕損地震或擴大地震
: 在理賠上是否會很容易有爭議產生?
: 就像重大疾病險對重大疾病之定義
: 尤其擴大地震險不便宜
: 如果到時理賠時爭議糾紛還一大堆 還要鬧到法院
: 其實用性必定大打折扣....
爭議?你指的到底是哪方面?
基本地震險理賠條件
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
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百分之五十以上
上面這種定義在實際理賠時都會發生爭議了,
保戶的認知和評估人員的認知不同,就會發生爭議,
小弟剛好有去接受基本地震險評估人員的訓練,課程中就有說到類似狀況
大地震發生時全損當然不用說,沒有全損時下面這個條件
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百分之五十以上
就會產生很多爭議
你要說哪個比較會產生爭議,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比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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