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美國公民入籍的相關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A-7531-2010)時間14年前 (2012/01/12 08:15),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拿綠卡後至目前為止已經在美國連續居住近三年半,在搬回台灣前會近滿四年, 所以,五年內居住天數應該沒問題。我們地址也決定繼續放在Sacramento較保險, 畢竟我們在這附近住了不短時間。 本來計劃: 2013 5月底來美國 遞件N-400 後約待7~10天回台灣 2013 6月底來美國 蓋指紋 後約待7~10天回台灣 2013 8月底來美國 面談 後約待7~10天回台灣 2013 9月底來美國 宣誓 等拿到美國護照後回台灣 現在卡在: 有人說得在遞件地址住滿3個月才可以, 這是正確的嗎?這3個月得是遞件前才可以嗎? (我讀了 USCIS的Naturalization Eligibility Worksheet:有提到: I have resided in the district or state in which I am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for the last three months. 但又看到G-1151 中 Are you eligible to apply for naturalization?:有提到: Show that you have lived for at least 3 months in the state or USCIS district where you claim residence. 我覺得這兩點要求不並完全相同。) 另外就是N-400遞件後中我們會頻繁出入境,會不利入籍。 marathons大提及: 公民面談時,移民官會請你拿出護照並詢問自N400寄出以來所有出入境日期, 他們會核算是否仍符合居住境內天數. 想請教 "居住境內天數" 須求是多少? 另外,去年聖誕12/25 號開車去Vancouver, BC, Canada,12/27回美國Seattle, 這在加拿大的完整24小時(12/26)要在N-400上回報嗎? 這陸路開回美國過關時custom officer有看我們的護照和綠卡, 但我沒看到護照上有入境章? 所以可以經陸路開回美國過關來解決N-400遞件前住滿3個月的須求嗎? 情況複雜,只是回台灣工作期間,我在美國有個特殊原因得要保持綠卡, 所以我們能做多少算多少, 多謝建議。 ※ 引述《satyricon (A-7531-2010)》之銘言: 在美國住了十餘年,有可能今年暑假左右搬回台灣工作, 搬回台灣是個大決定,尤其是我們夫妻倆人目前都只有綠卡而非美國公民的情形下, 小孩兩人都是在美國出生,是美國公民,我們有可能將來會再搬回美國工作。 我們的綠卡是2008拿到的(J1->EB2 NIW),我記得當時還有來此分享。 理論上2013五月中可以遞件,八月中會拿綠卡滿五年,拿綠卡後至目前為止是 都居住在美國加州。 因為我拿到台灣某個不錯的工作,所以大概七月底會搬離美國,因為只差一年,很可惜, 所以想還是把流程試著跑跑看(雖然我知道這樣的居留模式對入籍不利)。 爬文後,我了解的申請入籍的流程是: 遞件->蓋指紋->面試->宣誓->申請美國護照回台灣 目前計劃2012 12月中來美國10天,2013 5月來美國遞件,有讀過精華區,但是這些細 節想在此跟大家請教一下: 上述的流程有那幾步一定得我們人在美國境內才能申請/做? (顯然 蓋指紋 面試 宣誓 申請美國護照 都是在美國完成) 中間等待的時間可以人在台灣嗎? 目前每一步約要等多久? 北加算快還是慢? Sacramento和灣區比 我們地址放那較快? (也可以改地址到 Washington / Spokane) 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7.96.2

01/06 09:23,
的確不利.不確定目前WA的移民局有沒有在查駕照水電費帳單等
01/06 09:23

01/06 09:24,
居住證據.
01/06 09:24

01/06 10:59,
我在Sac入籍(2011年) 從寄出申請表到入籍約四個多月
01/06 10:59

01/07 00:40,
"中間等待..."-> 這倒不是"可以"或是"不可以"的問題。入籍
01/07 00:40

01/07 00:41,
條規裏頭沒有禁止(在申請期間)人絕對不可以出境(這其實只
01/07 00:41

01/07 00:41,
是單純的不合人情/常理) 我們(Boston)這邊的作法是在(最
01/07 00:41

01/07 00:42,
後)的每一階段會另外(發張紙)問在上一階段和當時之間有無
01/07 00:42

01/07 00:44,
離境(含公民宣誓當天。拿公民證時有當場問是否由離境/有的
01/07 00:44

01/07 00:44,
話到另一攤位處理) 這主要是收集近一步的資料,至於如何
01/07 00:44

01/07 00:45,
處理要看個案(並不是有離境就馬上reject)
01/07 00:45

01/08 02:29,
公民面談時,移民官會請你拿出護照並詢問自N400寄出以來
01/08 02:29

01/08 02:31,
所有出入境日期,他們會核算是否仍符合居住境內天數.
01/08 02: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7.96.2

01/12 08:30, , 1F
現在都刷護照就有紀錄,不需要蓋章;你當然要填加拿大旅遊
01/12 08:30, 1F

01/12 08:32, , 2F
N-400的說明書上有提到申請地的居住長度,可詳讀,無撇步
01/12 08:32, 2F
※ 編輯: satyricon 來自: 98.208.57.91 (01/12 15:02)

01/13 01:08, , 3F
見過往例,即使符合N400居住天數,常離境仍可能被刁難.
01/13 01:08, 3F

01/13 01:10, , 4F
若面試/宣誓前頻繁離境,易被移民官認為無意長住在美國.
01/13 01:10, 4F

01/13 01:12, , 5F
題外話,5個月內4次飛越太平洋,應可累積里程換一張機票XD
01/13 01:12, 5F

01/13 01:27, , 6F
m大提的例子我心裡有數,所以也可能規劃成遞件後待到
01/13 01:27, 6F

01/13 01:28, , 7F
面試,不知道如何查能否面試宣誓同一天完成?
01/13 01:28, 7F

01/13 09:37, , 8F
加州不能面試宣誓同一天,會隔數週或上月;某些州則是當天
01/13 09:37, 8F

01/13 11:10, , 9F
遞件後,指紋/面談/宣誓快慢各地歷年變化多,要有彈性安排
01/13 11:10, 9F

03/06 01:41, , 10F
非常不建議要面談前離境 移民面談的時候還會看妳護照
03/06 01:41, 10F

03/06 01:42, , 11F
更何況申請的時候不見得像你想的那麼完美 有時候一拖
03/06 01:42, 11F

03/06 01:43, , 12F
往往出乎你預料 面談官只要察覺你沒有意圖常住 就麻煩了
03/06 01:43, 12F

03/06 01:44, , 13F
何況面談的時候 他會看護照阿
03/06 01:44, 13F

03/06 01:46, , 14F
而且萬一有任何通知要本人親自辦理 在美國處理也比較好吧
03/06 01:4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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