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領回] 可證明superwindgod與superwind為同一人

看板ID_GetBack作者 (芋圓)時間11年前 (2014/05/08 09: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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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wind (芋圓)》之銘言: : 1、但當初有聊過的人,可能都已經忘記了,所以沒有證明id : 2、這個superwindgod的帳號,剛用查詢網友的功能,好像無法搜尋這麼長的id : 3、如果站方當初禁用msn信箱註冊的話,那我目前superwind的帳號,應該是用同一個註冊信箱 : 4、之前發言的帳號,蠻多是po在parttime版的。 : 就這樣,麻煩版主幫忙了,感謝。 :   <證明ID>可證明<申請ID>與<欲領回ID>為同一人, :   如有不實,本人願負相關責任。 http://ppt.cc/rqGL 這是當初發的徵人訊息。 因為還是會有po文在parttime的需求,但資格不符,所以想再取回這個帳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48.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D_GetBack/M.1399514130.A.5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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