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回] 可證明superwindgod與superwind為同一人
1、但當初有聊過的人,可能都已經忘記了,所以沒有證明id
2、這個superwindgod的帳號,剛用查詢網友的功能,好像無法搜尋這麼長的id
3、如果站方當初禁用msn信箱註冊的話,那我目前superwind的帳號,應該是用同一個註冊信箱
4、之前發言的帳號,蠻多是po在parttime版的。
就這樣,麻煩版主幫忙了,感謝。
<證明ID>可證明<申請ID>與<欲領回ID>為同一人,
如有不實,本人願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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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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