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匿名檢舉制度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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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關於檢舉應不應「匿名」?依據現行站規(ptt 使用者申訴處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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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檢舉信通通寄給小組長,然後再由小組長轉寄給板主?. 那有兩個問題必須要解決:. 1. 這些資料仍然是不公開的,沒有解決 caselook 板友提到的那些問題。. 最後,檢舉的處理過程依然不會被其它板友知道。. 2. 整個檢舉程序對於板友而言,應該會造成不小的困擾。畢竟在其它看板,. 都是向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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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定要私信檢舉的話. 我認為寄給小組長,標題改為「轉佛板xxxxxx」. 小組長跟著轉信就好,只要按一下大F 也挺快的,剩下一切不關小組長的事。. 這樣也能確保不會有假設有人檢舉或吃案等問題。. 說實話,本組有位板主就說過佛板板主吃案,但他懶得上訴罷了。(上訴有多累呀). 一個月的申訴案我看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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