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uddha一案判決如下--致小組長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時間9年前 (2017/03/04 15:45),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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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 一,我不覺得影響力是空泛的事, 二,板主的理據部分的確點出該保留的質疑空間,你可以先說 他的理據不夠充分,但只要不是完全推翻其年譜,就不能說這 個肯定句是恰當的。 三,板主是我的話,處理會先以吐槽為主,讓人知難而退,畢 竟這個狀況已經點過了,Ya板主如此處理雖然較重,但我並非 完全不能理解。 四,提到APA格式等等,有些多餘了,若認為一定要熟悉學界 訓練才有理性跟學術性,這也是一種權威謬誤。 你有看過馬雅人不按APA發文,就被人質疑他的學術含金量不 足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9.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88613503.A.A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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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小組長的思維脈絡了--不過之所以提APA 是因為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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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人的論述是說要以學術治版 沒有作者名字就不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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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該桶--我是要破除他這個邏輯(來反證--依他邏輯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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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該桶)--而我告訴他APA這個學術上的事實--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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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至於其他例如馬雅人 我沒撈過界要他用AP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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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忘了一點,你可以反對板主提出的A論證,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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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能下肯定句』,但你提供駁斥他的B論證,如果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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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都沒有,被質疑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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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以有公信力的網站當依據--不過我大致瞭解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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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審查標準(極為嚴格)-那麼也算釐清疑惑 我就遵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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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kd1_hd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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