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信仰板板規草案,請組務審核(純私人意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NUNCA MAS)時間8年前 (2016/04/11 13:40), 8年前編輯推噓9(9092)
留言10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1 (看更多)
僅就鬧版「意圖」為要件做出回應: 「意圖」應僅為加重量刑或判斷教化可能等要件之定罪參酌。 如單純以「意圖」等非明確法律概念之理由處置板友,恐愧對群組設立宗旨。 所謂「鬧版」在目前基信版的板友及文章數量並不大,應可歸納整理後討論入法。 請版主針對鬧版要件進行操作化定義,列出可能的鬧版情形並加以規範。 若未給予明確的鬧版定義,大家也無所是從,反而增添遭枉的可能性。 建議從幾點著手:目的、手段及比例性。 例如:犯行與水桶天數是否相當或者目的與手段是否相符。 優卡 -- 我期盼能走進你的未來 直到時間把我帶走 只是我害怕 我沒把你過去的空白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2.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60353249.A.AB4.html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4/11/2016 13:43:18

04/11 14:01, , 1F
這是我想的,但看板主怎麼想
04/11 14:01, 1F

04/11 19:50, , 2F
給出明確操作化定義的後果是比較容易鑽漏洞
04/11 19:50, 2F

04/11 19:53, , 3F
因為可以鬧版的方式太多,很難以逐條操作化
04/11 19:53, 3F

04/11 19:55, , 4F
比方說angke的發文,嚴格來說算是洗版鬧版文
04/11 19:55, 4F

04/11 19:55, , 5F
因為沒有新東西、沒有溝通、冷飯ㄧ直炒
04/11 19:55, 5F

04/11 19:57, , 6F
但是他好歹也是有認真寫ㄧ篇可攻防的論述文,
04/11 19:57, 6F

04/11 19:58, , 7F
所以算是可以過關。
04/11 19:58, 7F

04/11 19:59, , 8F
Pipi文就是無聊洗版文,但是比angke更糟,無原創性
04/11 19:59, 8F

04/11 20:00, , 9F
無可攻防論述,完全是八卦無限op
04/11 20:00, 9F

04/11 20:03, , 10F
其實大方向有,但是管理尺度拿捏還是要交由版主裁定
04/11 20:03, 10F

04/11 20:04, , 11F
Uka你要的可能是法官式版主,但ptt版主不只是法官而已
04/11 20:04, 11F

04/11 20:05, , 12F
版主還有立法與修法功能、與執行功能
04/11 20:05, 12F

04/11 20:07, , 13F
Legislative, executive, judiciary 三者兼顧
04/11 20:07, 13F
我不認為你說他有3個角色,可以反駁規範需要操作化。 我們談論的是立法問題,這牽涉到規範如何制定, 制定後的規範,牽涉到司法判決的進行與行政部門執行。 因此規範的操作化跟板主的角色無關,而是跟整個權威如何自我限縮有關。 水桶是很嚴重的處置,自然應該罪刑法定,而避免任意侵害板友的發言。 我並不認為「意圖」鬧版即等於「鬧版」,需先有鬧版的行為,才能去追究意圖。 但是我們並沒有處理何謂鬧版,放任板主解釋,這是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 另外,我認為直接審查意圖這個是侵害群組的研究討論的宗旨。 我不認為我們應該管制板友思想,我認為這已經比發廢文跟鬧板還嚴重。 對我來說管制的目的與手段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你今天說一週發超過三篇轉錄之類叫做鬧板,我只覺得這是傷害板主威信。 只因為發超過文章數就被視為鬧板,中間裁量空間也太大了。 我怎麼也想不到如果發超過文章數,跟無善意討論意圖如何連結。 你可以說他不配合板規,但跟無善意討論怎麼連結? 究竟到底什麼叫善意? 那沒有善意也沒有惡意是否也可能成立? 另外一週發超過三篇轉錄到底傷害了什麼? 可以告訴我嘛?

04/11 21:43, , 14F
只是『意圖』這東西太難當成要件了.../—\
04/11 21:43, 14F

04/11 21:47, , 15F
Pipi的「意圖」是根據多年的行為觀察與經驗累積
04/11 21:47, 15F

04/11 21:48, , 16F
並且事實是他已有鬧版「行為」並有號召版友鬧版「行為
04/11 21:48, 16F

04/11 21:49, , 17F
只是真的「率眾鬧版的行為」還未事實化,還在意圖階段
04/11 21:49, 17F

04/11 21:50, , 18F
Pipi那件水桶案是ㄧ個行為加一個意圖
04/11 21:50, 18F

04/11 21:50, , 19F
不是只有意圖而已
04/11 21:50, 19F

04/11 21:53, , 20F
而且是接連犯、非第一犯或偶發案件
04/11 21:53, 20F
那叫做累犯,這不代表他的意圖成立鬧板。而且我們並沒有說累犯得以連結至鬧板。

04/11 22:23, , 21F
就算累積的脈絡再清楚,板主沒把佐證資料放來,組務是
04/11 22:23, 21F

04/11 22:23, , 22F
不想直接適用職權探知,這動作必須養成習慣。而且如果
04/11 22:23, 22F

04/11 22:23, , 23F
有條『規避板規』之類的處置,會比『意圖』這事利於心
04/11 22:23, 23F

04/11 22:23, , 24F
證。
04/11 22:23, 24F

04/11 22:28, , 25F
另外個人意見跟uka接近,其實立法作得詳盡些跟法官式板
04/11 22:28, 25F

04/11 22:28, , 26F
主沒啥關係,基信板的狀況似乎很難到達完全的『人治』
04/11 22:28, 26F

04/11 22:28, , 27F
境界,所以修詳細點是自我保護....嗯,也是保護組務...X
04/11 22:28, 27F

04/11 22:28, , 28F
D
04/11 22:28, 28F
※ 編輯: uka123ily (118.168.234.219), 04/11/2016 23:34:18 ※ 編輯: uka123ily (118.168.234.219), 04/11/2016 23:37:33

04/12 10:23, , 29F
嗯,不同意,不過我要去睡了。改天再回。
04/12 10:23, 29F

04/12 10:24, , 30F
不過 「意圖」是謀殺與過失殺人差別之重要關鍵
04/12 10:24, 30F

04/12 10:25, , 31F
說意圖沒關係是怎樣? 行為就是號召文,還需要甚麼?
04/12 10:25, 31F

04/12 10:27, , 32F
我講的三個政府部門就只是說版主不只是管版而已
04/12 10:27, 32F

04/12 10:28, , 33F
還有帶動討論方向與風氣的義務
04/12 10:28, 33F

04/12 10:28, , 34F
當然每位版主作風不同,這個部分不強求
04/12 10:28, 34F

04/12 10:30, , 35F
講這些其實是在浪費時間,有些東西你知我也知
04/12 10:30, 35F

04/12 10:31, , 36F
看要不要承認而已。你真的認為大量轉貼性侵文
04/12 10:31, 36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4/12 16:20, , 69F
人很在意,但短時間內不會有立法解釋,讓你們找漏洞鑽的
04/12 16:20, 69F

04/12 16:22, , 70F
這就跟善良風俗一樣,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由管理者自由
04/12 16:22, 70F

04/12 16:23, , 71F
心證,如果對板主的判定不服,也有上訴規定配套給你們了
04/12 16:23, 71F

04/12 16:25, , 72F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吵這個,要再盧,我只能表示尊重了
04/12 16:25, 72F

04/12 16:26, , 73F
如果對板主、組長,甚至站方的判定都不服,建議您關掉
04/12 16:26, 73F

04/12 16:26, , 74F
PTT,多跟外面接觸,你會發現世界其實很寬闊的
04/12 16:26, 74F
我對版主動不動就問候版友的私人事務感到很不悅,這是板主的禁止事項。 我請求組務針對這樣的行為表達意見。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4/12/2016 16:58:21

04/12 17:26, , 75F
這種態度我該說不意外嗎?算了 被釣是我的問題
04/12 17:26, 75F
我從來不主張態度問題,今天也不是態度問題。 以板友私人事務迴避討論,尚有討論私人事務之嫌。 我是否覺得世界如何,借問板主跟你甚麼關係?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4/12/2016 17:55:55

04/12 19:15, , 76F
我推文講了,鬧版條文操作化只會有兩種後果:
04/12 19:15, 76F

04/12 19:17, , 77F
1. 容易鑽漏洞 或 2. 無意義的抑制反基督教的論述
04/12 19:17, 77F
以你的意見這不是鬧板操作化的問題,而是規範操作化的問題。 但你並不反對規範的操作化,而只反對鬧板的操作化。對不起這個差異我無法理解。 操作化的好處,我也跟你說了罪刑法定原則。 再者,我不認為操作化後促成容易鑽漏洞, 因為罪行法定原則,任何未規範的行為自然不能類推適用而加以處罰。 除非你認為我們不需要規範,由一個不受控制的權威者進行決斷 因此我不認為需要為了填補漏洞,我們就要犧牲我們對規範明確的理想。 另外,操作化後的要件也可能具有漏洞填補的效果。 或者我們也可以這樣想,既然未被操作化的規範的行為,是否就代表不需要規範? 你是否忘記這個可能性?或許這個行為就沒什麼好禁止的。

04/12 19:19, , 78F
結果就是想鬧版的還是可以找到方法鬧版,
04/12 19:19, 78F

04/12 19:20, , 79F
不想鬧版但持相反意見的無法發文,或是常需要戰版主
04/12 19:20, 79F

04/12 19:39, , 80F
...................
04/12 19:39, 80F
我不太懂你要表達什麼。

04/12 19:40, , 81F
Uka認為無限op內容低俗的性侵文到學術討論版上
04/12 19:40, 81F

04/12 19:40, , 82F
算是善意討論、也非鬧版或洗版嗎?
04/12 19:40, 82F

04/12 19:41, , 83F
如果是這麼認為,請提供理由解釋
04/12 19:41, 83F

04/12 19:41, , 84F
為何貼低俗性侵文在學術討論版上不算鬧版
04/12 19:41, 84F
對我來說即便我個人判斷為低俗的討論那也不構成他該被處罰的理由。 一個板友被處罰,那必然是他侵害其他板友,或造成公共的不利益。 但我不認為因為低俗就管制有什麼公共利益可言。 因為任何的板友都可能是不明確的鬧板規範的受害人。 我是不知道一個人多發幾篇文,會造成板的整體傷害,這種推論哪來的。 ※ 編輯: uka123ily (118.168.234.219), 04/12/2016 19:53:46

04/12 19:44, , 85F
我是覺得你們討論就討論,能不能不要再『偷換概念』跟『
04/12 19:44, 85F

04/12 19:44, , 86F
打稻草人』啦,越來越失焦了。
04/12 19:44, 86F

04/12 21:24, , 87F
可是問題從來不是「多發幾篇」
04/12 21:24, 87F

04/12 21:25, , 88F
問題是無討論義意、非常無聊、下流低俗、無限轉貼的
04/12 21:25, 88F

04/12 21:25, , 89F
性侵新聞,發在「學術」討論版上,是否是鬧版?
04/12 21:25, 89F

04/12 21:27, , 90F
我的看法是這種行為是鬧版,號召版友跟隨這種也是鬧版
04/12 21:27, 90F

04/12 21:27, , 91F
Uka你並沒有說明為什麼你認為這不是鬧版
04/12 21:27, 91F

04/12 21:28, , 92F
討論貼文數、公共利益、操作條例化這些都是浪費時間
04/12 21:28, 92F

04/12 21:30, , 93F
要不要但刀直入的為pipi的無限轉貼性侵新聞辯護?
04/12 21:30, 93F

04/12 21:31, , 94F
*單
04/12 21:31, 94F
辯護也可以,基於保守原則,應論證構成和種侵害才能加以處罰。 這就是我不喜歡性侵文,但我認為應該容忍的原因。 也就是說在論證侵害之前,所有人都不需要論證他為何有權利發表討論。 所以即便推到承認這是鬧板也罷,問題就在於為什麼鬧板需要處置? 你可以說我不承認鬧板如何如何,但重點在於我們到底應該處罰何種行為。 今天要處罰鬧板,那到底什麼行為叫做鬧板,這些鬧板行為傷害什麼?我都沒看到耶。 這就是我認為板規不清楚的地方。 反而我認為浪費時間的點在於我看不到證立這些的過程,而變成為處罰而處罰。

04/12 21:39, , 95F
樓上,如果我是你,我與其跟uka在那閒聊,我會直接督促
04/12 21:39, 95F

04/12 21:40, , 96F
板主修改板規,不要放那些負面新聞閒聊文
04/12 21:40, 96F

04/12 21:42, , 97F
(問題是我支持版主對此案的判決阿)
04/12 21:42, 97F

04/12 21:56, , 98F
我是指:乾脆修板規,更限縮這類文章不是比較根本?
04/12 21:56, 98F

04/12 21:57, , 99F
還是大家覺得這次判完就沒有下次了?XD
04/12 21:57, 99F

04/12 21:58, , 100F
上兩行,不代表我支持這類立場。我僅是以"邏輯一貫"的角
04/12 21:58, 100F

04/12 21:58, , 101F
度說明
04/12 21:58, 101F
※ 編輯: uka123ily (118.168.234.219), 04/12/2016 22:08:42
文章代碼(AID): #1N2pZXgq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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