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西哲板主t0444564處理人身攻擊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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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c8oeiC (W-Philosophy) [ptt.cc]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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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11/29 t0444564 □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檢舉版友chipretender
西哲板主判定沒有人身攻擊,是因為他認定小弟有迴避問題
雖然我不認為自己有回避問題,在這裡先尊重他的認知。
但就法律而言,迴避問題可以成為阻卻違法事由嗎?
若可以這對被害人是否會太不公平,被板主要求要有充分回答問題的義務?
而且被害人也可能沒意識到自己有迴避問題,他自身的認知自己是有充分的回答問題
我認為PTT的看板人身攻擊標準,也應該受到刑法310條和309條的約束。
可否請PTT管理者們提出,在處理毀謗罪與公然汙辱罪時,
法院有判例是因為回避問題構成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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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2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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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規範
禁止無關板旨的誹謗言論,違者禁言三天
a.由當事人一周內提出檢舉,不告不理
b.誹謗言論定義請參照中華民國現行法律
依據板規,是否超過一周後是告了也不會受理?
期盼板主能注重實質正義,讓轉型正義可以達成,會來重提此案,
是因為他的這個判決確實造成小弟的困擾,先前檢舉人身攻擊小弟的chipretender,
在其他版面藉由此篇公告,造成對小弟名譽的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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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bKxCCr (NTU) [ptt.cc] 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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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9 5 7/02 uka123ily R: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近親婚姻的邏輯?
推 chipretender: startwinkle趕快去檢舉啦 07/03 12:01
→ chipretender: 之前在西哲版檢舉我還被版主認證沒邏輯 哈哈 07/03 12:01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5/2015 0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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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當下被你那樣判決,我蠻失望的,就無力繼續在西哲板做討論
後來吸收了一些法律知識,才發覺不應該那樣判,本來過去就算了,也不想追究,
但是你那分判決現今卻被當初我檢舉人身攻擊者,跨版誇耀的依據,造成我嚴重的困擾
我研究了下板規,若這篇在組務板要是已超過申訴時限決定不受理,
那我就只好再上訴到國家研究院的群組板,在群組板當中的申訴,
並沒有設置任何申訴期限。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5/2015 2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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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問題和沒有邏輯是兩回事,chipretender已經扭曲了t0444564公告的意思
要跟懷有惡意者,澄清這些小處對他來說是不痛不癢,確認板主的阻卻違法理由無效
才是我想要做的事
我需要確認一下,在組務處理申訴的時候,無關者是否可以介入發言?
可否針對案件發表他的個人意見,並對當事者提問?
最近uka123ily才在NTU板叫我告其人身攻擊,來挑戰版主心證。
對uka123ily 小弟並不信任,可否請求uka123ily不要干擾案件的審理?
相關部分推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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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bKxCCr (NTU) [ptt.cc] 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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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5 7/02 uka123ily R: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近親婚姻的邏輯?
噓 startwinkle: uka對我來說依然是人身攻擊,我的意思是先讓板主出來 07/03 09:05
→ startwinkle: 說明他的界線,若是uka有踩到板主的線,我覺得他是可 07/03 09:06
→ startwinkle: 以溝通的人,所以我不會去追究他這方面的責任,但你 07/03 09:06
→ startwinkle: darkpork,我會去追究你的責任 07/03 09:07
你覺得是人身攻擊,就快去檢舉,不用等板主回來。
我挑明說,我就是要你去檢舉我,才能去挑戰板主的心證阿。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6/2015 0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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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25,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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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有什麼閱讀障礙,只好將曾說過的大白話再說一遍
【對uka123ily 小弟並不信任,可否請求uka123ily不要干擾案件的審理?】
所摘錄的部分是我為何不信任你的理由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6/2015 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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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42,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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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43,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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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先後次序了,是你先來亂入,我才拿出那篇說明我為什麼反對你這個無關者的亂入
那篇文章跟我的申訴又沒關係,只跟我拒絕你的亂入行為有關
這個版面有不准無關者回文,不知道可否類推適用到推文?
像在政黑檢舉板,無關者在案件審理時亂入推文會被水桶一個禮拜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6/2015 23:33:32
推
07/07 12:48,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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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你又沒有關係,我回T板主的是之前我向他檢舉人身攻擊的chipretender之推文
告訴他,他的公告是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讓我有動機再來追究當初他的公告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7/2015 1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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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對象是他的推文又不是你的文章,他也指名的針對我,也不是針對你文章內容
推 chipretender: startwinkle趕快去檢舉啦 07/03 12:01
→ chipretender: 之前在西哲版檢舉我還被版主認證沒邏輯 哈哈 07/03 12:01
這樣的內容還想要硬凹與你相關。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7/2015 2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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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2:06,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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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直要指鹿為馬的人我不願多費唇舌,由板主判定吧
※ 編輯: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07/08/2015 22: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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