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探討佛板板規之不合理(建議1)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3年前 (2013/01/25 2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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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首先,我並沒說engram 對你只是誤會這種話。請別自己加。 : : 誤會是你自己說的。 : 誤會之詞,是B 板主說的 : "你造成他的誤會,應該向他解釋,而非向我解釋,也不適合馬上檢舉他。" : 建議上點邏輯課,學佛太多有時會為法執所迷,而失去邏輯公正。 : (這句自由心證為善意提醒) 你若認定你造成他的誤會,此事與本人並無關聯,我並不如此認定。 #1G_5dIW9 --- 如果有誤會,你不用先檢舉,建請您可以向他解釋後,請他道歉,請人刪文, 不道歉再檢舉。 --- 你自己認定的誤會,不解釋而直接檢舉,本人不知你的心態如何, 在此組務板也不用判案,故先跳過。 如果=假如=要是, 並非是肯定詞。請瞭解一下陳詞邏輯。 #1G_4OEzq --- : : 但由於[你說他執著],故依此對立原則,兩個都先警告一次。 : 再說一次,板主你也說他誤會我。 我是說:如您認定是誤會,必須或最好第一時間請先馬上提出,以免被當成默供 --- 他誤會你,是你認定的。 我並未認定過他誤會你。 檢舉的人是不用自由心證的。除非你現在在判案。 所以我不知你的心態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12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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